一位留洋归来的上海人这么评价家乡父老“越来越不依不饶,较起劲来跟秋菊一样”。这么说是因为他觉得上海人不好“糊弄”了,“他们做事爱打破沙锅问到底,直到搬出法律条文他们才认”。
确实,上海人对以前的老规矩有些开始“不买账”了。小到超市不找分币,大到买房定金不退,面对商家的回答“这是规矩”,他们总爱问“为什么要这样”“这样做有根据嘛 ”?甚至不惜为此自己掏钱打官司。不久前,有位市民因为邮局没有在他的视线内验收钞票而单方面验为假币的结论不满,他告上法院,最终赢得官司。在法院,类似的官司还有很多很多,比如对购房保险的收费标准有疑问,对照相馆丢失底片的赔偿金额有疑问……上海人已经不怕对老规矩的挑战。
老规矩如此,新规矩、洋规矩也不例外。今年4月初,上海的一名律师到花旗银行存款800美元,被告知5000美元以下的活期存款须缴纳每月6美元的服务费,这是“国际惯例”。但这位律师将银行告上了法庭,他认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收服务费属侵权,要求银行赔礼道歉,并赔偿路费损失。不管到底谁有道理,也或许双方都有道理,上海人希望以明确的法律规则、而不是模糊的规矩或惯例作为行为准则的理念一览无遗。
一方面是对规矩的质疑,另一方面是对规则的倚重,在这种理念和氛围下,学习法律的上海人多了,懂法的上海人多了,相应的,上海人保护自身的权利意识强了。作为消费者,他们要求“退一赔一”而不是“算了算了”,作为经营者,他们要求有知情权而不是被草草敷衍。有一幕,那位留洋归来的朋友一直感慨,有天他看到小区干部通过对讲机征求居民意见,“我们这片选×××当居委主任,好伐”,谁知对讲机里传来的声音是“我怎么不知道要选举?他到底是谁?”
建设和改革的进程为上海人的这一变化添上了诠释。市场经济的可贵之处,就在于其遵循的一套规则及在此规则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在它面前,谁都不能自定市场规则,否则就会破坏公平竞争,并从制度上形成对它的破坏。而这种规则主要体现为法律,即使法律有待于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这一修改和完善同样需要遵守有关的法律。从规矩到规则,上海人紧随时代脉搏,一往无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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