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幸琦昕通讯员何铁赞)针对目前市面上针孔摄像机等特殊监视监听器材泛滥的情况,有政协委员建议公安机关应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这类产品,并追究其法律责任,以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广东省公安厅在就此问题进行调研后表示,将提高针孔摄像机等特殊监视监听器材的市场准入条件,对销售和使用特殊监视监听器材实行登记制度,并将规定生产、销售和使用上述产品的相关法律责任。
据了解,近年来,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经济利益,大量生产、销售针孔或微型摄像机、监听器等监视监听器材,致使这类器材大量流入社会,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广东省政协的马志斌委员表示,此类器材侵犯了公民的隐私,其公开买卖应属违禁范围。他建议公安机关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这类产品,并追究其法律责任,以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
近日,广东省公安厅就此问题进行了调研,结果显示,目前包括广州市在内的省内大部分地区都存在买卖监视监听器材的现象,而且是以个人购买为主。其中,买卖针孔摄像机的情况最为突出,购买数量也较大。有关人士表示,由于国家有关部门并没有对监视监听器材进行严格的类别界定,也没有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导致该类产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都处于无序状态,为不法分子窃取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公民个人隐私提供了便利条件。
对此,广东省公安厅有关人士表示,为加强监视监听器材的管理,他们将根据有关规定,把该类器材纳入技防产品目录,由各级公安机关安全技术防范管理部门依法从生产、销售、使用三个环节进行严格管理;同时,提高对此类产品的市场准入条件,制定其生产和销售的特许条件,对销售和使用特殊监视监听器材实行登记制度,并规定生产、销售和使用上述产品的相关法律责任。此外,他们还将向公安部标准委员会建议制定针孔或微型摄像机、监听器等监视监听器材的国家标准,并提请公安部有关部门将这类器材划分为全国特管技防产品向社会公布,以严格管理此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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