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蔚 张弦) 昨日上午,西安市新城区法院举行公判大会,投放“毒鼠强”害人的陈明礼等12名罪犯分别被判刑。
现年20岁的陈明礼,于今年5月10日晚在西安809库装卸队民工宿舍丢失了200元,怀疑为同乡所偷,遂回到柞水老家购买3包“毒鼠强”,倒入为他人捎送的肉酱中。5月19日晨,陈和同乡一起食用放有“毒鼠强”的肉酱,致使包括他自己在内的11人全部中毒,经及时抢 救脱险。但民工陈通胜颅脑损伤,法医鉴定属重伤。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陈有期徒刑13年,赔偿受害人陈通胜经济损失4万余元。
今年4月23日下午,王海瑛以色相在西安火车站将受害人曹某诱至一租住房内,何发成、王海龙和王敬华(在逃)尾随其后进入房间,采取威胁、殴打手段,抢走曹120元。同月27日下午6时许,4人又采取上述手段抢走张某2万元。4人结伙抢劫,且抢劫数额巨大,分别判处罪犯何发成、王海瑛、王海龙有期徒刑13年、8年、11年。
去年11月至12月,张峰、马延峰、张涛、马延龙、马善牛、赵辉伙同他人,先后在西安城东客运站门前、长乐商城门口、太华路立交桥等地段,采取殴打手段,抢劫作案4次,共计抢得5名行人3300余元、手机5部。根据6人参与作案次数及案情,分别判处6人有期徒刑5至11年。赵林海和刘睿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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