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瞩目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草案)》没有在人们的期盼中出台,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上,该草案因“在几个重要问题上意见分歧,一时难以提出修改方案,需要进一步研究”,而没有进行表决。
从新闻报道中得知,争议最大之处在于民办教育“能否取得合理回报”。如果不抠字眼的话,回报指的是营利。现行《教育法》有明文规定不得办学营利。因为要是以营利为目 的,人们肯定不会到老、少、边、山、穷地区办学;从国外经验看,营利性学校办不好;营利没有数量界限,难做法律用语。这些大概是主要的反对理由。
而支持通过此草案者的观点其实只有一条,没有回报,投资者没有积极性。
如果营利一词的含义不确切,可以让有关专家参与讨论,拿出一个数量界限并不困难。困难的恐怕是,真正参与讨论并有表决权者,不太熟悉中外教育现状与历史,恐怕对营利的数量界限难以置喙。这种潜在的困难推迟了人们一直期待着的法案出台。
在中国办教育能赚钱,无论高等教育还是初、中等教育,事实已然存在;赚钱者需要的是正名而言顺。
在正常情况下,办高等教育很难赚钱,自然科学学科主要是赔钱,因为投入巨大,而生产出来的未来工程师、科学家又不计入产值。社会科学学科要办好也赚不了钱。不过,如果从一开始就以赚钱为目的,大量削减学生们的各种训练,否认知识积累需要较长的时间,企图在三天两日完成一门学科,当然能赚大把的钱。时下举办的各种各样的“班”,90%是社会科学学科,其回报率远远高于任何其他投资。
正常的高等教育,“投资者”赚不了钱,并不意味着社会没有收益。单讲直接创造的就业机会,一所大学就能提供几千个,间接产生的就业机会更多,倘若计算培养出来的人才价值,社会收益甚大。
我国的中小学教育与高等教育有极大差别,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依照我国国情,赚钱应不困难。为什么?它比大学的成本低得多;加之我国人口多,东南沿海人口密集,流动人口的子女又大大提高了对城市中小学教育的需求。从现实情况看,在东南沿海大中城市办中小学可以赚大钱。但是,没有投资者乐于去贫困地区办学,因为那里赚不到钱。两者之间的最大差别是市场的规模不同。
从中外大学的经验看,高等教育不应以赚钱为目的。如果办高等教育赚了钱,其办学品质值得考察。就中小学而言,国外教育也赚不了钱,只是我国特殊的人口状况,使得中外情况极为不同。政府可不可以考虑,一方面允许中小学办学机构营利;另一方面,政府可对其所得征缴累进税,并用于贫困地区办学。这样,允许民办投资有一定回报,缓解我国人口密集地区适龄儿童上学压力,同时以丰补歉、以富济贫。算大账,应有利于我国长期国力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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