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志伟
据11月23日《福建经济快报》报道,福州市公安局于22日正式出台《为基层派出所民警减负规定》。《规定》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从现在开始不得向基层公安派出所下达破案、抓人、罚款指标。福州市公安局出台的这项为民警全面减负的《规定》,虽说立足的是当前现状,但却有着积极深远的意义。
曾几何时,“借用”民警参与“执法”成了一些职能部门工作方法的首选。在这一问题上,出不出警,对基层民警来说堪称一个两难的选择。一方面,“有求必应”本是警察的分内职责,再说同样作为政府的相关组成机构,共同处置一些事务看似也在情理之中。另一方面,师出无门,随意出警,又有滥用警力之嫌。
福州市公安局规定的严禁基层民警参与非警务活动,无疑为他们指明了日后的行动方向。不参与各项非警务活动,于民警的工作而言可谓有百利无一弊。首先,让民警参与非警务活动,会分散他们的办案精力,不利于他们把工作时间花在“刀刃”上,以最好的精神面貌做好分内事务。其次,在不该动用警力的时候出警,既是对资源使用的浪费,同时也会起到不良的社会反应。无谓的出警不仅会影响警民关系,有损民警的自身形象,从某种程度而言还会挫伤人们对这一公权机关的信任。
在电视剧《导弹旅长》中,有这么一个情节,上级领导欲下东方导弹旅检查后勤工作,如何应对这次检查,在导弹旅的领导层发生了一次耐人寻味的争执。东方旅旅长江昊的鲜明态度让人印象尤为深刻。他认为作为导弹旅,应当把主要精力用于练兵强将,提高实战技能,而不应让部队在养猪、种菜、理发之类事务上虚掷工夫(大意)。同样道理,作为担负公共安全重要职责使命的人民警察,如果被一些非警务活动缠身,就无法塑造一个简洁勤效的警察队伍,亦可能消耗他们“有警必接、接警必处”的应急能力。
福州市公安局出台的此项《规定》,既是民警的福音,更包含着老百姓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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