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党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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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07日00:28 中国台湾网 | |||||||||
1993年8月10日,由新国民党连线成员组建成立,8月22日举行了成立大会并讨论通过了党章。党章明确规定,新党是以“让人民有更好的日子过”为宗旨的内造民主政党;在组织运作上,则以“议会”为中心、民意为依归、选举为方法,并以民选公职人员为组织运作的核心;新党的负责人由新党全国组织立院委员会、“国大”委员会及岛内竞选与发展委员会的召集人担任。
新党成立后,生气勃勃,第一次参加“立委”竞选就取得了21个席位,成为台湾政坛的第三势力。但后来由于内讧不断,使其发展受到了很大影响。 新党在组党宣言中宣布了五点宣言和八项主张: 五点宣言: 一、新党是老百姓的代言人。二、新党革新政治、安定、制衡两党(国民党、民进党)。三、新党是真正的民主政党。四、新党允许跨党,并欢迎精神党员。五、新党认同国父孙中山先生的理想。 八项主张: 一、壮大中华民国,保障台海安全是最高原则。 二、三党合作一致对外,相互监督,避免台湾被出卖,积极与中国共产党展开谈判。 三、确立权责相符、受“国会”监督的直接民选“总统”制,避免独裁。 四、各族群一律平等,推动系列人权法案,保障人权。 五、改征兵为募兵,采减兵不减官,储备整军干部的精兵政策,推动“国防”科技化、现代化,确保安全。 六、设立直属“行政院”之“廉政总署”,推动系列阳光法案,贯彻反贪污、反腐化、反特权。 七、反金权、不反商。尊重守法守分的企业家、生意人。全力支援中小企业,并做其后盾。 八、规划照顾弱势团体的社会福利政策,保障好老百姓的生活。 新党组织人事: 全委会召集人:谢启大 立法院党团召集人:营志宏 立法院党团副召集人:冯沪祥、郑龙水 顾 问:王建煊、赵少康、郁慕明、陈癸淼、许历农、周阳山 “立委”:谢启大、张世良、赖士葆、营志宏、李炷烽、郑龙水、冯沪祥 相关专题:台湾新党访问大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