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闻》不服判决欲继续上诉
吕秀莲笑称身后有“总统”撑腰
台湾“副总统”吕秀莲与《新新闻》打了一年多的官司于12月13日下午进行了二审宣判,宣判的结果,理由与一审相同:《新新闻》再度败诉,惟一变化的是《新新闻》以及其 办刊人杨照可以不用在电子媒体上刊登道歉启事,不过,仍必须在台湾和国际知名平面媒体上刊登道歉启事。不过,《新新闻》当即表示,它打算继续上诉,所以这起官司还不算完。
1当天记者招待会上吕秀莲被媒体猛追
台湾“高等法院”既定12月13日下午4时举行有关“副总统”吕秀莲状告台湾《新新闻》“嘿嘿嘿案”的二审宣判,因此,吕秀莲在当天上午的记者招待会上成了台湾众媒体猛追的焦点人物。不过,吕不愿意回答记者的提问,只是强调说,媒体不应该再追逐“八卦”。不过,“副总统”办公室透露,等到判决结果出来之后,会给媒体一个“说法”的。
随后,吕秀莲话锋一转,又开始鼓吹起所谓的“民主太平洋大会会前会”,并且再度宣扬她的死硬“台独”论,说什么如果台湾不能找出“第三条路”,将会彻底“被边缘化”。吕秀莲特别强调说,台湾应“海洋立国”,发挥柔性“国力”,让太平洋周边变成“柔性海洋”,区域资源共享!
2败诉原因同于一审被告仍须登报道歉
下午4时,“嘿嘿嘿案”二审宣布,宣判的结果,理由与一审相同,《新新闻》败诉,但杨照和《新新闻》不需要在电子媒体上刊登道歉启事,不过,仍必须在台湾的主要报系上刊登道歉启事。因为此类案件在台湾三审才为终审,所以《新新闻》打算继续上诉。
这桩在台湾岛内颇为引人瞩目的“嘿嘿嘿案”发生在2000年11月,台湾《新新闻》大篇幅报道吕秀莲打电话给媒体高层,主动提供“总统”陈水扁的绯闻消息,从而引起了台湾上下的高度关注。
3由于双方各持己见双方谈判不欢而散
吕秀莲随即否认她打过这个电话,并要求限期道歉。但《新新闻》方面表示,吕的做法是打压新闻自由。原本有机会双方和谈,但由于双方各持己见,结果谈判破裂。吕秀莲由当律师的哥哥吕传胜出面提出告诉,于2000年12月12日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恢复她的名誉。
2001年1月4日,本案首次开庭,《新新闻》的负责人杨照表示,通联资料中有关“副总统”的来电记录不见了。5月21日,《新新闻》要求大法官“释宪”,但法官没有理会。
2002年4月10日,台北“地方法院”作出判决,吕秀莲请求恢复名誉获准,一审法官认定吕没有打这个电话,因此杨照需公开道歉。对此,《新新闻》表示不服,决定上诉,全案于是进入二审。
4闻讯后如晴天霹雳立刻找“总统”澄清
在法官做出判决之后,吕秀莲在向媒体发布新闻时曾不无得意地说,陈水扁在本案中为她撑腰哩。
她告诉记者说,当她在《新新闻》715期出版当天中午看到“嘿嘿嘿”报道时,顿感“晴天霹雳”,感受像是“噩梦来临”,她立刻从四楼办公室赶往“总统府”三楼向陈“总统”报告。
当她进入“总统”办公室时,发现“总统”桌上已经有这本杂志,陈“总统”一抬头就询问她是否认识报道中提到跟萧美琴同办公室的曾昭明与王启煌两人,她当即否认,而“总统”也相信她确实不认识,因为“总统”知道他的秘书处幕僚众多,她不可能全部认得,陈“总统”当时还开玩笑似地说:“嘿嘿嘿,我认识你这么久,怎么想也不像你的语气。”她相当感谢陈“总统”对她的信任,但也希望不要再有人心怀不轨,存心挑拨她与“总统”的关系,因为陈“总统”从头到尾都不相信。
5法官认定杨照说谎电话记录并未找到
吕秀莲激动地说,皇天不负苦心人,终于让她“查到了真理、盼到了正义”,她赞扬法官不辞辛劳、详细查证,也感谢她的律师团不畏权势、锲而不舍、追求真理,她感谢法官、“总统”、“总统”夫人、亲友,她希望《新新闻》不要再污辱她的“人格”、蓄意挑拨她与陈“总统”之间的关系,她认为《新新闻》的行为“其心可诛”,所幸陈“总统”不因此而对她生成疑虑。
吕秀莲说,法官判决很清楚,认定杨照“虚构不实”、说谎,事实上通联记录并没有杨照声称的“嘿嘿嘿”电话记录。至于《新新闻》说,握有“嘿嘿嘿”电话的记录,还说媒体顶层都有接到“嘿嘿嘿”传播绯闻的电话,吕秀莲也出示一篇时报周刊访问联合、中时、自立等报总编辑的相关报道,吕秀莲说,这份报道受访者均没有人跳出来承认说有接到“嘿嘿嘿”电话。
-文并供图/徐冰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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