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特稿:为中国富人正名--湖南富人访谈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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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2日09:28 红网 | ||
红网特稿(特约通讯员 鬼多)【编者按】似乎,如今“富人”的名声比“妓女”好不到哪里去。但事实上有很多靠劳动致富的人是为社会做了贡献的,是真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可是由于有少数如赖昌星之流的人,把富人的名声搞臭了,致使一些正派的富人感到冤枉。为此,红网特推出特约通讯员鬼多对湖南部分富人的访谈。 访问人:笔者(鬼多) 谈话人:H先生。某公司董事长(计算机软件硕士) 地点:某俱乐部咖啡厅 时间:2002年12月19日 笔者:H总,我知道你和我一样,工作之余都喜欢上网看看新闻时事及与专业相关的东西,偶尔也到其他网站玩玩,你是去下围棋,我却常去我们湖南的门户网站——红网里的“红辣椒论坛”玩,那里有很多关心我们湖南的有识之士。我知道,象你们这样的人,出于很多合理的考虑,绝大多数都是拒绝任何媒体采访的。因此,你们这个群体显得有些神秘。如果我将我们的聊天整理成“访谈录”贴到论坛去,你不会在意吧? H总:如果我老婆看了你的贴子,都不知道说的是我就行! 笔者:这个你放心,我保证可以做到!H总,你是我们湖南XX界颇有名气的经销商,属于大款级的人物。今天我想和你谈谈关于富人的话题。首先我要谈的是,中国富人的形象问题。在我印象中,富人的形象和名声比妓女好不到哪里去。一说到富人,人们很容易将他们与走私贩私、行贿偷税、纸醉金迷、道德沦丧等等联系在一起。你作为富人中的一员,我不知你对此有何看法? H总:对此,我想从三个方面来看它。第一,这是事实,所以说它是事实,是因为这样的事的确发生在富人的身上,不过要加区别的是,这种富人是非法致富的人(如赖昌星之流),这种人的钱比靠一老一实劳动赚钱致富者的钱来的容易,所以他们花起钱来,就不会有心痛的感觉。第二,这种事也发生在那些文化程度不高,素质较差的富人身上,不过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比较单纯,只是想通过显富来提高自己的身价。第三,那就是来自富人身外的,出于“仇富”的心态而对富人不加任何区别的丑化。如果说这个“仇富”心态渗透到了我们的媒体、舆论、社交等等方面而变成了一种社会主流风气的话,那么《福布斯》给中国富人的前100名排行只能是火上加油。出于这一层考虑,我对《福布斯》排行很反感。被排的那些富人们自我感觉似乎很好,其实他们幼稚得很,因为在我们这个泱泱大国里可是天外有天的。再说,那个外国人的排行把你排成了中国第三大富豪,你就真的是“老三”了?我想中国政府还不能通过其银行和税务局对中国富人的家底摸出个一二三来,你《福布斯》能排出个什么名堂! 笔者:我估计《福布斯》可能是根据那些富人向税务局提供的报表中的“净资产”来排位的,当然这也是对富人的一种定位方法。在北京公认的标准是身家在1000万元左右。还有一种按收入定位方法,就是把富人阶层定位在“高收入阶层”,也就是年薪在3万元左右的人群。你认为这种定位准确吗? H总:“以数定位”只是相对的,它受地域、时间限制。很难说准确。比方说,北京身家1000万的富翁在中国可不得了,到了美国只是个刚及格的“百万富翁”,因为人家是以美元来计算的;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财富的增加,人们的富裕程度肯定都有提高,1000万身家这个“槛”,可能也不算高了。你回头看看,上世纪80年代初,那时的“万元户”是富人,才过了20年的今天,在街上,你不小心就会碰到个“万元户”。你要是到广东的一些地方走走,你不小心就会碰到的则是个“百万富翁”。所以,要我来定位,那就是,一个人如果在衣、食、住、行方面其经济实力能够使享受到当时的较高水平的物质文明,同时不为其终身的生、老、病、死担忧时,我看他就达到了“富人”的“槛”。至于富人中有小富、中富、大富、巨富之分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笔者:这个“较高水平”比较模糊,不好理解?假如我现在有房有私车,生老病死有保险算不算富人? H总:按我们湖南现有的整体水平看,或者从我所了解的来看,如果你的房是几十年按揭的,你的家庭成员人平居住面积达不到80平米;你的车不过是“长安”、“夏利”之类;你的保险不能支付起码的“换肾”的费用,我估计,你可能还不能算是个“富人”。 笔者:我们经常在媒体看到一些关于中国有多少富人的猜测。,我记得中国居民存款达到4万亿是1996年下半年的事,当时有学者计算过,中国居民存款第一个1万亿用了30年,第二个1万亿用了两年,第三个一万亿只用了一年,经过了六个年头的今天则达到了8万亿,居民存款根本就不理睬央行的8次降息,每年平均以1. 3万亿速度增加,有人说,中国80%的居民存款集中在20%的人手中。这是不是说明富人的财富在加速膨胀?因此,在网上常常可以看到“打倒富人”的口号。 H总:我认为专家学者公开来猜测中国有多少富人没什么实际意义,因为谁也猜不准。媒体跟着瞎吆喝更不应该,其社会效应,只会提升人们的仇富情绪,对人心的稳定没有好处。你想想80%的存款是多少,6.4万亿,20%的富人是多少,是2.6亿,每个富人的存款就2万多元,难道这也算富人?不怕外国人笑话我们。显然这个推测是错误的。不管在哪个国家,富人总是金字塔的顶尖,中国有2.6亿富人做顶尖,我想塔下部10亿人也就富得差不多了。或者说,如果存2万多元就可以跻身中国的富人行列,那么塔底部的人还活不活。我从报上也看到过诸如此类的无聊文章,有猜8000万富人的,有猜6000万的,有猜2000万的。其实你仔细推敲一下,假如富人有2000万,每个户头存40万不算多,这样下来就是8万亿存款,也就是说,现在银行8万亿存款全都是富人的。可能吗?存在银行的钱可是真的,那么2000万富人就是假的,哪来的那么多富人啊。要我猜,中国富人撑死不到1000万。老实告诉你,拿我来说,除了我老婆手上留有几万生活应急的现金外,我们在银行没一分钱存款,钱都在公司高效率周转,周转的钱给我带来的利润比利息要高10到20倍,我想只要会加减乘除的人都会这样做(当然,那些贪官污吏的钱不敢用,无用武之地,也就只好存着)。所以,我们老百姓大可不必躁动,中国没那么多富人,大部分存款应该都是普通老百姓的。 再者,我们知道,富人暴露在公众眼前的身份象征就是“私人轿车”。不知你留神没有,一到国庆和春节放大假,满街看到的都是赚钱赚昏了头的“的士”在疯窜,平日见到的高档一点的轿车就减少了七八成,这说明轿车绝大部分是公家的,放大假都被关起来了,少量在路上跑的才是私车。 笔者:前不久“刘小庆被逮捕”事件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近日国家税务部门公布了对刘小庆的调查结果,偷税额是1400万,外加滞纳金500万。对此,你怎么看?你是不是觉得这是政府将对你们富人进行“抽血”的前奏? H总:这事我从网上了解了一些,对刘小庆,我的看法是两个字:活该!所以这么说,一是她偷税1400万,触犯了法律;二是她太张狂,她只是个千万富翁,却偏要把自己打扮成亿万富婆招摇过市。至于政府是否对富人采取什么行动,我以为不可能,也没有必要。说不可能,那是因为党的大政方针摆在那里,不能出尔反尔;说没有必要,因为守法的富人并不危害社会,不是社会发展的障碍。例如,我公司一年要向国家缴纳几百万的税费,你一定要不合理地“抽血”,以至于我的公司不能正常运作,或者说,人为地弄得我没有钱赚,我就只好关门。我是个商人,我只有商人的觉悟,那就是“无利不起早”。关了门,我和我公司两百多号员工都回家睡觉去。如此,对国家、对政府、对社会和老百姓都没好处。没好处的事谁也不会干,政府也不例外。你可以说我觉悟不高,但对社会而言,我干了而且正在干有觉悟的事。 笔者:中国自从有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就有了富人,当然也有了穷人。从社会财富的分配角度看,富人所以富,是通过剥夺弱者的财富实现的,这造成了社会成员之间的财富分配上的不平等,对此,你怎么看? H总:富人致富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通过非法手段致富的,如赖昌星及其勾结的那帮贪官污吏;一种是通过合法的劳动所得致富的,这应该加以区别,但从最终的分配结果看,不管是非法还是合法的致富,或多或少都是通过占有他人的份额实现的。必须承认的是,强与弱、贫与富,这中间就存在差距,差距就是不平等。问题是我们如何对待平等与不平等。 平等是什么?平等是人的一种精神理念。相对于强者来说,要求平等是弱者的呼声。比方现在有棵桃树,树上有10个桃子,树下面有两个人,一个高子,一个矮子。高子伸手就可以摘到桃子,而矮子要借助其他工具才能摘到。摘桃时,矮子要去找工具,而高子具有身高的优势,摘桃只是举手之劳。结果是高子摘了8个,矮子只摘了仅够充饥的2个,这就出现了不平等。绝对的平等结果是一人5个,矮子要求不高,他想从高子那里再要到3个。怎样才能要到那3个,矮子可以通过暴力去抢,但力量悬殊做不到。这时矮子就只有通过“呼吁”更强大的力量来主持公道,这个更强大的力量就是国家。国家可以通过法律(实质上也是暴力)的“手”来主持公道。国家主持公道的方法有几种,一是从高子那里拿3个桃子给矮子,可高子不干,如果国家一定要维持这个结果,那好,下次摘桃,高子就干脆躺下来什么都不干,等矮子把10个桃子摘下来了,高子也可以要求公道,要求国家按上次的分配办法从矮子那里拿5个给他。这个“现实”可能会在他们之间循环几次,最后高子和矮子干脆都躺下不干了,等着对方去摘,然后再要求国家主持公道。这是国家不愿看到的。于是国家只能换一种方法来主持,那就是只从高子那里拿2个给矮子,高子说,我凭自身的优势和劳动得了8个,凭什么要再分他2个,国家一定要维持这种结果,这就出现了一个平等又(对高子)不平等的“悖论”,于是国家只从高子那里拿1个桃子给矮子,同时劝高子“心智向善”,认同这个高矮为7:3的结果。你高子吃了3个桃子还有4个“盈余”应该满足了,而矮子你吃了2个桃子也不饿了,还有一个“盈余”。最后高子和矮子都气不顺地接受了这个结果。这时国家和高子都应该明白,让矮子拥有2个桃子是个“底线”,如果高矮分配比例达到9:1或者9:0.3,除了先天的矮子存在还会产生更多“后天”的矮子,这时“先天”和“后天”矮子就可能联合起来通过极端的方式打破这种比例,制造一个新的“主持公道者”。当然“平等”并不完全是矮子的“呼声”,有时也是高子和矮子的共同呼声。比如,国家在按7:3的分配比例分好了桃子,这时来了一个“贼(如贪官污吏)”,他偷走了高子2个桃子,也偷了矮子的1个。作为主持公道的国家,不能视而不见,于是国家把贼抓来,抢回高子和矮子的劳动果实,物归原主,然后根据偷窃的多寡对贼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以免他再去偷,同时使高子和矮子在精神上得到安抚。 人对物质的“欲望”是与身俱来的,只要是人就会有“欲”。“存天理,灭人欲”,不可能。除非灭了人,就没了“欲”。所以我们只能在道德的层面上退而求其次——在限制中最大限度地利用人的“欲望”来创造人类文明,同理我们也要在控制中允许“差距”的存在,以此作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换言之,在“人类社会”没有绝对的平等,只有相对的平等,也就是高子和矮子都可以勉强接受的平等。 笔者:但在当今社会上很多人都有个共识:那就是在毛泽东时代,没有贫富悬殊,中国人在社会财富分配上基本是平等的。 H总:我想持这个看法的人肯定不在少数。他们认为,当时城市职工的收入差距很小,小到可以忽略不计。从表面上看,好象是那么一回事,大多数职工的收入在30元至100范围内。实质上,这个时代却产生了一个由政治上的极端不平等而带来的的一个“高干特权”阶层(这可能是毛泽东始料未及的)。他们可以从老百姓不准进入的特权商店任意购买到比老百姓更多更便宜的“计划物资”,而平头百姓为买到几片豆腐,还要捏着“豆制品供应票”一大黑早就去菜场排队购买。在那物资极端匮乏的“社会主义社会”里,对特权阶层的物资需求上几乎没有限制。他们可以凭借特权占有更多的“社会产品”,如果将这些用货币来量化,我想反映出来的贫富悬殊恐怕也是令人咋舌的。显然这个时代也不是平等的乐园。如果将这种完全建立在特权上的不平等和如今建立在市场经济上的不平等作个比较,我以为前者是专制特权的衍生物,是毫无道理的;而后者则是自由竞争的产物,竞争给了每个人希望和机会。尽管竞争可能是无情的,但还是可以容忍的。如果说,我们生活在世上不可避免地要对不平等的现实作一个选择,那么我相信绝大多数人会选择后者。 笔者:好,把话题收回来,关于“平等”的问题,你说明得很形象。同时你也说了,国家通过税法每年要从你经营过程中拿走几百万。你认为这是国家帮助矮子在你手上拿桃子吗? H总:其实,我手中的桃子是分三种情形被人拿走的,一是强制性的;二是半强制性;三是(我)自觉的。 国家通过税法从我的经营活动中拿走我部分桃子,这是强制性的。 那么“半强制性”的情形是什么呢?那就是,在消费活动中国家也不会放过我的。例如,现在1000元左右就可以买到一个功能齐全的手机,我的第一个形似砖头的手机是35000元买的。若不考虑市场竞争的因素,这35000元是被制造商、电信运营商、国家税收瓜分的。当制造商和国家垄断的电信运营商收回了他们开发和运营前期投入后,他们就可以开始降价销售手机了,价格的降低招来了人数更多的、收入低一个层次的消费者,使得生产和运营成本的进一步降低,如此循环,最后使街上推车叫卖的“菜贩子”腰上也别个手机成了现实。 从生产和运营商角度看,前期的投入他们是拉富人来垫背的;从消费的角度看,我们可以在手机销售的最高价格和最低价格之间计算出一个平均价格,可见富人支付的远远高出平均价格,非富人支付的则低于或远低于平均价格。非富人的购买支出与平均价格之间会有个差额,而这个差额正好是由富人的高出的部分来填补的。也就是说,富人为非富人买了部分单。如果不考虑手机的功用,在手机消费中,富人得到了什么?得到的是领先消费一两年而带来的虚荣心的满足。再说富人买车,只要买卖成交,国家作为大股东的汽车制造商首先是从车价上从富人身上取走高于国际市场价格100%的利润,接着还要购车者向国家支付购置费,增值税,向各级政府缴纳牌照税、交通设施费等等,车上了路,这税那费没完没了。这就是说国家对富人是盯得很紧的(如马上就要出台的“遗产税”这也是针对富人的),他们不会放过任何从富人手里拿桃子的机会,当然,这个时候国家拿走我的桃子是半强制性的,因为另一半取决于我是否去消费,我不消费,你就别想拿到我的桃子。 自觉的情形是什么呢,动物界的自然法则是“弱肉强食”,人毕竟是理性的动物,在这一点上有别于其他动物。因此,人是可以通过教化“心智向善”的。这就要求作为富人的人不能“为富不仁”,除了被迫交出桃子,还要自觉地交出桃子(至于交出多少,那又是另一回事),对“弱者”尤其对那些贫病交加的特困人群,应多付出一些同情。 笔者:你说得很对,但我发现富人在同情帮助“特困人群”这方面好象没有什么作为。如我们经常可以在电视节目里看到记者在为那些无钱治病的人奔走呼号。这时我就想:关键的时候富人们都到哪里去了呢?。 H总:反问你一句,若你是富人,你敢露面吗?怕不怕老婆跟你急,她“急”的并非你的帮人行为,而是出于你和孩子的安全考虑。她不能失去你,更不能失去孩子,所以我们要帮人也只能秘密地进行。说个故事你听,三年前,我有个朋友,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到了一个特困企业的职工家,回来告诉我他的所见对他“灵魂”产生的“震撼”。他说,那是个三口之家,生活在最低保障线上,男人在一条小街上修单车,女的因无钱看病成天躺在家,有一个上初中的女孩,精瘦,脸色苍白,一眼看上去就知道营养不良。家里最值钱的就是一台花30元买来的黑白电视机。两张床就是两块门板架在木包装箱上,一张小桌子也是包装箱板敲成的,再加上几张小木椅,这就是他们的全部家当。一到开学,大家都为孩子的学费发愁,好在学校免了部分学杂费,孩子才不至于辍学。他想不到在我们这个歌舞升平、流光溢彩的大都市中居然还有如此穷的人家。过了两天的一个晚上,他背着家人偷偷给那家人送去五千元,说是给那女人看病,并承诺孩子今后的读书费用。他对那家人提出的条件是,此事对任何人都必须绝对保密。现在那孩子上高二了,脸上有了红晕,学习还行。我觉得这样的富人就很不错,我估计三年来他为那家人付出的撑死也就两万元,但对那家人来说却是雪中送炭,要解决不少问题的。我认为,在现阶段,国家和富人在保障“弱势群体”有一个较好的生存(非生活)状况,的确还有很多事要做。 政府老是盯着富人“杀血”,任何富人都高兴不起来。但平心而论,国家在维持高子和矮子一定的分配比例后,它还得按同样的比例在高子和矮子的“盈余”部分提取一点主持公道的费用,这是合理的。此外,国家把我的桃子拿去保证了矮子3个桃子的份额,那也是理所应当。但如果国家拿去为政府盖豪华的楼堂馆所,无节制地购买豪华轿车;如果国家不能有效地防贼抓贼。致使矮子的份额还保证不了,使矮子天天喊着要“打倒”我,我也就只能喊冤了。 笔者:因为工作性质的原因,我常和你们富人打交道,我发现你们对政治好象不太关心,一门心思只知道赚钱,简直就是一架赚钱的机器。 H总:是吗,你看不出来?我干嘛要让别人看出来。我是商人不是政客,没必要把政治挂在嘴上。其实,从情理上分析,我们是中国改革开放最大的受益者之一,因此,我们应该是党的政治路线最坚定的拥护者,只是我们没有表达的渠道而已。比方说,如果直选国家领导人,如果“十六大”方针路线是胡锦涛的“施政纲领”,我肯定投他的票。对江泽民的“十六大”《政治报告》,可以说我们比一般的公务员学得还透。他们学,可能只是坐在一起读读报,领会一下精神,有的甚至走过场。我们可不是读读而已,而是要把前次党代会的“政治报告”拿来比较,研究有什么不同,有什么新的提法,现实意义是什么,前景如何等等。 笔者:能具体一点吗?H总:比方说江泽民的《政治报告》第二部分第三小节的论述就很精彩。对我们来说最敏感的是,“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一切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得到保护”的论述,这些论述都是事实求是的。在我看来,这在党的思想体系中又是一个类似于“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很了不起的突破。尤其是“合法的非劳动收入”这个提法,这是什么?我们还在上高中时就学过的政治经济学常识根本就不承认“非劳动收入”有合法性,若你现在靠税后的房产租金或利息过着优裕的生活,那么你就是“不劳而获”,是“食利者”、是“寄生虫”有人会问:难道这种非劳动收入也要保护?我说,我们如果在“初级阶段”来讨论这个问题,那就是一定要保护,因为你是红旗下生长的一代,你的钱和房产不是继承来的遗产,而是你通过合法劳动挣来的。我猜想,“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写进我们的宪法只是时间问题了,我期望着有这一天,因为这是对人的智慧和劳动的尊重,也是对人权的保护,因为“财产权”也属于人的基本权利之一。 笔者:听你这番说话,给我一个印象,那就是你对政治的关注,完全是出于你们富人的自身利益考虑。此外,“十六大”的精神,好象给你们富人吃了“定心丸”。 H总:我不否认这一点,从个人利益出发进而达到对国家政治的关注,也未尝不可。你想想看,如果国家的政治跟你的利益毫不相干,你会有关注它的积极性和必要性吗。我看过中央电视台和我们地方台关于农民选举“村官”的实况报道,农民选举时的那种“较真劲”的确非常感人(作为我这样一个高级知识分子的“民主意识”,在农民兄弟面前也只能是自愧不如的)。农民所以“较真”是出于对政治的关注,还是出于对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我看后者的因素居多。不信,你可以去问问农民兄弟:“你投出你那神圣的一票意味着什么?”他不会象你期望的那样说,“意味着我们民主自由权利的实现”,而是说,“我投好这一票是想让我碗里肉多一点,”说到底,投票是手段,“饭碗里的问题”是目的,利益既是起点也是终点。其实我们社会的各阶层都可以在“十六大”的文献中找到与其利益相关的东西,只是你没去研究而已。因为作为执政党,她不得不兼顾和平衡各个阶层的利益。作为理智的统治者,它往往充当的是权衡利弊、平衡利益的角色。它总是企图积聚各阶层的利益来使国家的利益达到最大化。 说完全出于富人的利益考虑,也不尽然,例如我希望人的“财产权”不应受到侵犯,而不论这种侵犯是来自国家还是来自罪犯。富人的财产要保护,穷人的财产同样也要保护。一个穷人很可能有头牛,这头牛在富人的眼中算不了什么,而在穷人眼中可能是生存的工具,是命根子,你无端剥夺他的,他同样不高兴,说不定还要和你拼命。 至于给我们吃了“定心丸”,有很多媒体都是这样说的。我以为这种说法不很准确,好象是谁谁给我们的恩赐。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了,没有这颗“丸子”,我们照样在干;只是有了这颗“丸子”今后我的干法可能有所不同。从本质的意义上来说,我期望的是,一个对国家、对民族有好处的政策能够“升华”到法律,减少“人治”的因素,或者说,通过法律来钳制非理性的“人治”因素。可喜的是,江泽民在其《政治报告》中代表党作出了承诺:要“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我以为,只有这样才可以使国家长治久安。国家“安”不了,对谁都没好处,无论是富人还是穷人。“文革”时期就是最好的佐证。 在中国的知识分子当中,欣赏拿破仑的人大有人在。我也不例外,并且欣赏这位科西嘉人几乎达到了崇拜的程度。可是我们欣赏这位伟人的角度不尽相同,多数人都是从军事角度上来欣赏他的,但我则更欣赏他为人类文明所作出的贡献,那就是他确立了大陆体系的成文法制度以及在法典中“象数学逻辑一样严格的”私人财产制度。这些制度被后来人们的社会实践充分证明了它们是使国家长治久安,稳定进步的根本保障;此外“私人财产制度”的社会意义更是非同小可,人们发现它既是民主社会的必要条件,更是民主社会的基石!这是我国当今“民主人士”应该清醒注意到的一个基本常识。干什么事都有个一二三的步骤,要建一座大厦没有基础怎么建? 笔者:呵,说到法制与人治,我遇到过一件很有趣的事,有次我与一位工商局的干部聊天,他说,现在法律法规的完善,政府工作的透明化,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实际上给我们的工作增加了麻烦和难度。现在很多老板都有文化,你想与他谈点相关的什么。他就搬出一叠法律法规的书,哪条哪款,指指点点,比你知道的还多。不象80年代,那时的个体私营业主文化程度都不高,你怎么说都是对的,不费劲就唬得住。我听他这么一说,很有感触,但碍于面子也只好哼哼哈哈。 H总:你这个例子的确很有趣,这位干部的感受的确是肺俯之言。这正好使我们看到了社会的进步,和法制建设的成果。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工作的透明化,使执法者不敢乱来。按程序办事,也许会带来效率的损失,如果这种损失换来的是社会公正和执法者的廉洁,我以为很值得。现在的老板有文化,不好对付,80年代的老板,没文化,唬得住。其实他说的只是表面现象,实质应该是法制的原因造成的。老板们懂法,他们动辄就用法律来对付你,这就要求你政府的工作人员也必须懂法,依法行政,否则,你一出门就可能被老板们用法律法规顶在墙上动弹不得。所以在法制社会里,谁都应该懂法,不然你就会吃亏。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深入,我们国家的经济秩序和经济环境肯定会越来越好,会更利于我们的生存。对此我是乐观的。 我在这方面体会犹为深刻,为了应付经济上的纠纷,也为了对付政府执法部门的各路神仙,我请有法律顾问,遇到这方面的麻烦,我就让他出面。我的原则是,用法律的武器针锋相对,尽可能减少对“官权”的依赖,效果还不错。经营一个企业,就象开车,或多或少总有违章的事发生,但不能违章压死人,更不能压死人逃逸而触犯刑法。比方我违章了,相应的违章处罚条款是“处30元罚款,或处吊扣驾驶证两个月。”轻的处罚是罚款30元,重的处罚是,我两个月不能开车,一定要开,抓住了,可能要被拘留15天。什么情况下从轻,什么情况下从重,法规没有规定“细则”,没细则就由执法者说了算,这就给给执法着留下了“游刃”的余地。为了趋利避害得到从轻处罚,我必须妥协;还达不到目的,就只好走中国的老套路——动用“关系”,求助于“官权”,设法从上面拿到从轻处罚的指令。法律的确不可能对人的行为细节和处罚一一作出规定,但应该尽可能地不给或少给执法者留有“余地”。如能象商场里的名牌商品一样,每种商品都明码实价,且“一口价”,没有还价的余地,这就是最理想的法制环境。 笔者:我知道你从商前是大学老师,你是在九十年代初的“下海潮”中涉足商海的,算来正好十个年头,因此我认为你对湖南的经济环境最有发言权。请问你对我们湖南目前的经济环境满意吗? H总:总的说来,湖南的经济环境比以前好多了。谈“经济环境”这是个很大的题目,范围小点吧,就说“投资环境”。前不久,我看了长沙地方台直播的由梁副市长主持的关于“投资环境”的现场会,感触很深,也很受鼓舞。我以为,长沙在这方面做的很好。这次会议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个外商要在长沙投资三产业的项目审批问题,有关方面的“官员”居然要外商交“可行性报告”才给批。我看了后,先是大笑,外商投资又不是政府投资,要“可行性报告”干什么?只要他的投资项目符合长沙的产业政策,只要他的项目不是干违法营生,你赶快批了就是。他赚不赚钱,你都有税可收;他蚀了本,你由他跳楼去。明摆着对长沙百利而无一害的事,你还要拽官味去刁难人家,你说好笑不。笑过之后我又想哭,哭的是,什么年代了,我们政府部门怎么还有这等素质的“官员”,就凭这一点,应该撤了他。我不知道这种人是如何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的。你干不了事,你可别帮倒忙啊。我想这样的官员肯定是少数,但很坏事,他们应该对我们湖南不太理想的经济发展状况负一定的责任。 这次会议上有外商说出了在我们商界流行了很久的对长沙“吏”们的一个评价:“上面很好,下面好‘狠’”。要对付下面这些不正经的“吏”,我的办法就是“摆正气”!今年上半年,我公司所在管区的一位户籍,他在居委会主任的引领下来公司找我,说是别人送了一台烂“昌河”给他用,他希望我每个月给他报销100升汽油费。我说:“说句没觉悟的话,我公司如果是全民的,见人有份,我给你报。可我公司是私营的,所以不能报,对不起了”。他听后很不高兴,语调有点变味。我不想和他多谈,于是也打起官腔:“请问你这位同志是不是共产党员,是的话,党是怎样教育你的?我不怕你今后对我有什么刁难,如果有,我到你们分局X局长那里告状去。”他听我这么一说,赶紧走了,以后也没再来找事。所以对这样的人你要以正压邪,说去告他的状,他也很害怕。这样做也是保护他,别让他滑到胡作非为的路上去犯错误。 总的说,要使湖南有个好的经济环境,除了治贪官,还有一个治污吏的问题。贪官可以坐在家里等人送上门;污吏们就只好为一己私利,四处出击。或软磨硬泡,或以国家的利益换取自己的利益。吏的人数比官多,接触面更大,管不好,不良影响更大。 我期望湖南的大小官员能真正领会中央“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都要坚决冲破,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都要坚决改变,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都要坚决革除”这“三个坚决”的决心,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不要阳奉阴违搞“下面好‘狠’”那一套,使湖南的经济在未来有一个质的飞跃。 笔者:最后还问两个问题,一是你炒股吗?二是你究竟有多少资产,你自己有数吗? H总:关于第一个问题,我可以告诉你,我以及我接触的几个实业界的富人没一个炒股的。我们干嘛要去炒股,我们把钱投到自己的公司是个大股东,而且还可以自己控制资金的运作;投给上市公司则是个芝麻股东,把钱交给他们,几天就可以灰飞烟灭。这是不炒股的原因之一,其二,有经济学家说:“中国的股市连赌场都不如”。如此这样一个没规则的股市你去凑什么热闹。其三,上市公司做假帐、发布虚假信息到股市疯狂圈钱,国有股高出资产净值数倍减持,或把一些属于破铜烂铁的非优良资产卖给股民。用长沙话说,就是“把你当宝搞”!我不想当“宝”。其四,我有钱放在公司慢慢赚,我不相信天上掉馅饼,一晚上可以暴富。我相信有横财必有横祸的因果报应。最后一点是,我对股市的“学问”一窍不通。 关于要回答第二个问题,这至少是长沙富人最忌讳的,我想你跟富人打交道多,应该知道这个约定俗成的规矩。来个外交辞令吧:无可奉告。 笔者:H总,和你聊天很过瘾,还真学了点东西。我觉得象你这样的富人还是不能“打倒”的!H总:在专业上,你可以跟我学。聊这些,只是茶余饭后的闲聊,没什么学的。至于“打倒”我,我算老几?还是让我们所有社会成员携起手来,为在中国消灭“无产阶级”共同努力吧,我期盼着所有中国人都变成了“有产阶级”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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