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滩画报:监督悖论的解决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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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2日09:23 外滩画报 | ||
曹林 在高层一系列会议的推进下,“反腐败”问题又被提上制度创新的议事日程。 许多学者一直把权力的相互制约和互相监督作为根治腐败的灵药,可是,这剂似乎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制衡论”能驯服“狡猾”的权力放弃自己的“私利追求”吗?制度的漏 在“权力分立和制衡”的制度安排下,权力之间确实可以互相制约,你监督我,我监督你,在这种张力平衡下实现公权的理性化。但是,分立的权力之间可不可以相互勾结,谋求共同的“小群体私利”,把共同的贪欲指向人人皆可得而享之的“国有资产”呢?答案是显然的,在“权力分立”的幌子下,在“共谋成本”相当低的情况下,这种事情必然会发生。 可以举个例子,为了防止一块蛋糕被一个人吃掉,于是就派两个人去监督他,那么,三个人会不会想到勾结起来共同分食这块蛋糕呢?大家都可以免费享用到权力带来的午餐,又何乐而不为呢?那么,就应该再派几个人来监督这三个人,然而,增加的这几个人也可能会用“群体分利”的形式来瓜分这块诱人的蛋糕,所以,监督与被监督之间在共同利益的驱使下会变成坚不可摧的同盟者,所以就出现“权力共谋”的难解之结,权力的制衡就陷入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监督悖论,不同的权力都“内卷化”为一个权力,那就是“贪污”和“腐败”的权力,滥用“公权”的权力。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个“监督失效”的现实过程,问题的关键在于互相监督的权力都有相同的品性,都有腐败的可能,所以难免狼狈为奸。因为权力有相同的属性,所以沟通起来特别方便,结成腐败同盟的成本就非常低、非常可行。 假如我们换一种思考,用一群人的权力来监督一个人或几个人,情况就不一样了。一个人想腐败,想损公肥私,他就得摆平监督自己的那些人,可是,当他发现自己面对的是一群人时,他就会泄气了,这一群人自己又怎么“勾结”得起呢。如果是一百个人,每人100元,就得花费1万元,这尚可对付,如果是一千人、一万人,这个成本他又怎么支付得起?而且他又和这一群人没有什么可以“勾结”的共同利益目标,腐败成本自然会高,他又如何敢轻易地向公共财产伸手。 这个“一群人”应该是广大的纳税人,用这“一群人”的权力来监督“一个人”才不会出现“权力勾结”的悖论。权力腐败的根本在于对公共财产的诱惑超越了对于东窗事发的恐惧,超越了对于“阶下囚”的害怕,而对于公共财产的诱惑的大小又在于可接受性的大小,如果监督的人少了,可以先腐败这几个人,如果监督的人多了,腐败成本就会非常高,公共财产的可接近性也就低了,从而滥用公权的腐败行为就会受到有效的制约。 实现这种让“一群人”监督“一个人”的制度设计,最关键的一步就是实现真正的“政务公开”,让“一群人”可以非常透明完全地监督公权的运行和公共财产的运营。“一群人”对于公权是非常“警惕”和“敏感”的,因为公权的运行关系到他们自己切身的利益,关系到他们的纳税去向,关系到未来的福利,所以这“一群人”面对的“利益”与“公权”所面对的“利益”完全相反,恰恰能实现监督的任务而不会走向“勾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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