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做B超选性别该有法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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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4日05:26 信息时报 | ||
杨魁孚委员建议立法打击非法胎儿鉴别和为生儿子终止妊娠违法行为 本报北京专电(特派记者廖卓斌 成小珍)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杨魁孚近日向第十届全国政协一次会议提交提案,建议全国人大在修改《刑法》时,增加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的条款,以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升高的问题。 为生儿子终止妊娠 据全国十届政协委员、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杨魁孚介绍,有关数据表明,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呈持续上升、蔓延的趋势,2000年已达117,大大超出正常值(104~107),这意味着男女比例失调现象比较严重,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升高的问题可谓刻不容缓。 据了解,几年来,计划生育部门联合卫生等相关部门多次专门发文,制定管理规定,组织各地开展综合治理;但胎儿的性别选择的现象仍然是屡禁不止,而且越来越严重。其重要原因之一是:我国法律法规对此缺乏明确具体的打击规定,尤其是未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处罚力度弱,只罚款不坐牢缺乏威慑力。 立法打击非法胎儿鉴别 杨委员表示,建议全国人大在修改《刑法》时,增加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的条款,或由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作出有关立法解释。在修改《刑法》之前,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刑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的有关条款作出司法解释,以尽快打击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提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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