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评论:身心早熟的女孩应该承担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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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1日11:06 新浪留言版 | ||
新浪网友于2003-03-11 09:19:58就13岁幼女发生8次一夜情新司法解释令法官为难发表评论IP:218.30.18.* 我是一名律师,我也来说几句。 确实这种情况不应判,有些女孩发育太早熟了,13岁象19岁的也不奇怪,你看那些当 而且这些女孩自己都谎称自己很大了,比如此例的说自己是19岁。而且她又是自愿和对方发生性关系的,难道这种情况下,男方还要被指控为强奸幼女吗?这是完全不合情理的。 其实关于强奸的指控和判刑,主要是保护女性的,是对伤害女性身心健康的那些人的一种警戒和惩罚,所以判刑的依剧也往往如此。如果并不涉及于此,比如是成熟女性,是自愿或主动,或者是足够成熟,这个危害就明显就小得多。所以判决的结果是有不同的,对危害和影响特别巨大的,最多可以判处死刑。 最新发布的改进版,是一种进步,就是保护真正受到伤害的人,不是一味地偏袒女性,那些身心都早熟的女孩,应该要承担自己的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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