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拒赔5-7空难纵火者 张丕林家属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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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2日03:16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赵中鹏 通讯员刘鹏 李源国) 昨天,西城法院受理了北航“5-7”空难纵火者张丕林的 母亲金桂贞诉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履行合同一案,金桂贞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3.3万元。 金桂贞称:2002年12月6日,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向原告金桂贞送达了《拒赔通知书》,主要 内容是根据国务院“5-7”空难处理领导小组的调查结论,“5-7” 金桂贞认为:一份空难结论,既不能约束保险合同当事人索赔和拒赔的权利,也不能成为免除保险合同任何一方当事 人法定义务的依据,所以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和依据均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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