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正安代表建议尽快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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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2日05:28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记者谭卫平、马宁报道 昨天下午,全国人大代表、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秦正安在北京团全团会上建议:尽快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加大刑罚力度,保证案件执行得到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过去5年,北京各级法院执结案件比前5年增长了156.7% 秦正安说,“执行难”是当前群众反映的热点,也是法院工作的难点。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法院已经从过去简单的查封、扣押等执行方法,探索出了许多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新的执行方式,比如:强制托管、拍卖股权、债转股、委托经营、以经营权抵债等形式,并且实现了裁决权和执行权的分离,改革了执行收费制度,这些都促进了法院的案件执行工作。 据了解,过去5年,北京各级法院共执结案件296766件,比前5年增长了156.7%;执行标的达652.82亿元,是前5年的11.9倍。但是,执行案件的数量越来越多、标的越来越大,并不能反映法院执行案件的全部情况,各级法院仍要尴尬面对“执行难”,老百姓仍然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有很大意见。 -“执行难”不是法院一家能解决的问题 秦正安在昨天的发言中对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作了形象描述,“执行债务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的财产难动。”他说,造成这种局面有内部和外部的原因。执行工作起步较晚,执行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人手不够,执行工作体制不顺等都是需要法院自身解决的内部原因。“执行难”的外部原因主要是一些被执行人法律意识淡漠,不是自觉执行法院判决,而是千方百计规避执行;另外,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干扰阻止法院依法执行等。“‘执行难’是政法、经济、社会等多方面原因相互交织、相互作用的结果,不是法院一家能解决的问题。”秦正安希望社会、案件当事人能理解法院的难处。 秦正安结合北京法院系统的工作实际,谈了解决“执行难”的办法。他说,法院要进一步加大案件执行的力度,要完善高院统一管理、协调、指挥的执行机制,克服地方部门保护主义;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探索新的执行方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公正、高效的工作机制就需要让执行工作透明,让当事人更多地参与执行,让他们看到法院在做什么,哪些能做到,哪些做不了。 秦正安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尽快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以加强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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