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发布加强“非典”防治工作紧急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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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7日21:5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太原四月二十七日电(记者张恩)记者二十七日从山西省政府办公厅获悉,为加强对“非典”防治工作的领导,由山西省省长刘振华签署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紧急通告》,已正式公布施行。 《通告》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控制机构必须加强疫情监测,并按规定及时报告。一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必须随时准确掌握本单位的疫情,并及时向当地疾病控制 《通告》表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必须设立专门的发热门诊和隔离治疗病房,对疑似病例要按规定立即隔离留观,并采取有效措施严格管理,积极治疗;对临床确诊的病例,按规定需要转院治疗的,必须及时通过专用救护车辆在专人护送下到指定医院治疗,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接诊的疑似病例,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收。否则,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通告》指出,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协助卫生部门和医疗、疾病控制机构实施依法采取的强制隔离措施。对干扰正常医疗秩序、干扰有关机关依法履行公务、借机造谣惑众、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从快处理,保障“非典”防治工作的正常秩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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