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暂停室内体育场所经营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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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1日05:27 北京青年报 | ||||
鉴于目前我市“非典”病例持续增加,流行场所有所扩大的趋势,为防止“非典”通过室内体育健身场所传播,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市体育局、公安局、工商局、卫生局决定从2003年4月30日起暂停全市各级各类室内体育场馆经营活动。何时恢复经营活动视“非典”防治进展情况再定。在此期间有关部门应加强工作检查,确保市政府这项决定的落实,确保我市防治“非典”工作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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