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紧急通知外来工未经体检不得返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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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3日12:28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吴辉 通讯员吴子因)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天发出紧急通知,要求确需返乡的外来务工人员,首先要进行健康检查,在广州市经协办通知其原籍地有关部门和原籍地政府或有关部门驻穗办事处,由办事处查验同意并向当地政府办理交接登记后,在其组织之下方可安排返乡。 通知要求,各类用工单位特别是关闭破产、经营困难或开工不足的企业,要组织安排 通知还要求,各单位要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返乡和流动情况的监控,从5月1日起,各有关部门要将本部门及属下单位的外来务工人员4月25日至5月1日,及5月1日后返乡人数、新招人数及辞退人数等有关情况,每天报告市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昨日表示,对于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但已经参加广州市失业保险并在本市确诊为非典型肺炎的外来务工人员,治疗非典型肺炎所必需的药品、诊疗项目(包括一次性医用材料)和服务设施,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费用,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均给予100%的支付;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的费用,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也给予50%的支付,其诊治所需费用在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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