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政策 今后三个月“的哥”车份儿减一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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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4日07:40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记者高杉、齐雁冰) 继本市出台每周给出租汽车司机核减200元运营任务指标的扶助政策后,5月1日,经市政府同意,市交通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市民政局共同发文,在防控“非典”期间对出租汽车行业又出台新的力度更大的帮扶政策。 新政策规定,5月至7月这三个月内,根据本市疫情发展情况,对在企业中继续从事营 对个体出租经营者以及出租汽车经营企业所属司机,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非典”疫情流行期间,对出租汽车企业在贷款政策上,有关部门将请银行及主管部门给予支持。 该办法规定,对实行单车定期定额征收营业税办法的出租汽车运营业户,根据“非典”疫情流行期间实际困难,从原核定的单车月营业额标准(每公里里程运费标准为1.2元的核定计征营业税的营业额6000元、每公里里程运费标准1.6元的核定计征营业税的营业额6800元、每公里里程运费标准2.00元及以上的核定计征营业税的营业额7000元)统一调整为1000元标准计算征收营业税以及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 实行单车定期定额征收营业税办法的出租汽车运营业户,对其经批准停驶、停运或歇业的出租汽车部分,不计入征收营业税范围。上述规定执行时间暂定为5月1日至7月31日内的申报时间。 三个月后,根据疫情变化,市交通委等有关部门将本着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出租行业发展的原则,适时调整有关政策。 有关人士表示:在当前情况下,需要企业和司机同舟共济,克服困难,共渡难关。出台一系列帮扶政策,就是要既使出租汽车司机的收入不致大幅度降低,又要保证群众出行方便。高杉、齐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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