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禁止户外遛狗 发现患动物传染病症状要捕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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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4日11:3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5月4日电 据新华日报报道,根据南京市政府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部署,进一步落实防治非典各项工作措施,南京警方决定从5月4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犬类整治行动,所有犬类一律实行拴养或圈养。 警方要求从5月4日起,在5天之内,无证犬的犬主必须到所在地畜牧兽医部门和派出所办理相关养犬手续,领取《犬类免疫证》、《犬类饲养证》和犬牌,逾期不办理的将视为野 因办证、检疫、免疫接种和诊疗等需要携犬出户的,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车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不得携犬乘公用电梯,不得携犬进入公共场所。一旦发现犬类患有动物传染病症状的,要予以捕杀,并立即向动物防疫监督部门报告,采取消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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