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涿州市委副书记等8名干部因抗非失职被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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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4日11:52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 (马东宁、刘小波) 5月2日下午,保定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对涿州市防治非典工作中8名失职的领导干部提出处理意见。 4月初,涿州市东城坊镇一位50多岁的妇女,到北京一家医院陪护患脑血栓的丈夫。十几天后,这位妇女一返回涿州,很快出现发烧症状,先到附近诊所输液,后到当地医院治疗,4月26日被送到保定市就诊,被确定为非典病人,于4月30日死亡。这位妇女在涿州患病期 保定市委研究决定,免去王天琴涿州市委副书记、常委职务。分别向有关方面提出处理建议:免去刘振江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免去贾建勇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要求涿州市对市卫生局局长石政,市卫生防疫站站长张德连;东城坊镇党委书记周彭生,副书记、镇长路景务,副镇长郝伯水,给予相应处分。 保定市委对涿州市委、市政府予以通报批评,要求他们做出检查;并责成该市对相关责任者做出处理,责成保定市卫生局调整加强驻涿州的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领导班子。 保定市委就涿州市发生的这一问题,向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发出通报,要求从中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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