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对抗非典斗争中的渎职者不能姑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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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6日13:41 法制日报 | ||||
在4月27日的新闻中,报道了好几起官员因防治非典工作不力被上级处分的事:“预防非典管理不力,西安雁塔区防疫站长被撤职”,“海南两名干部预防非典不力被停职”,“长沙市疾病控制中心主要领导抗非典领导不力被免职”。对防治非典工作领导、管理不力的干部,进行严厉、及时的处分,把他们从领导岗位上撤下来,是当前斗争的需要,也是保证抗击非典斗争取得最后胜利的必要措施。 我们现在对夺取抗非典斗争的最后胜利充满信心,主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坚信我们的党、我们的政府完全有能力带领全国人民战胜一切艰难险阻,非典也一定会被我们战胜。我们要坚决把党和政府的部署落实到位。因此,在抗非典的非常时期,尤其要强调统一指挥,步调一致,省、市、县直到村民小组、居委会,要政令畅通,决不能在任何一级、任何一个单位出现“碉堡”、“土围子”。各个部门也要按照分工,做到守土有责。如果某个层次、某个部门失职,那就会造成不可估量、甚至是永远无法弥补的损失。 抗击非典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它考验我们每一个人,但首先是考验我们的各级政府,考验我们的共产党员,考验各级领导干部。这道考题就是考我们是不是真正按照“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办事,把人民的利益时刻放在心上。各级领导要在抗非典的斗争中考察和识别干部,人民群众也会在这场斗争中评判和检验干部。和平时考验干部不同的是,在这样的关键时候,通过一个干部的工作,我们立即就可以“考”出一个干部的觉悟、能力和作风。那些对于事关人民生命安全的重大事件麻木不仁的干部,确实就是一堆“废品”,就应该立即把他们从岗位上撤下来。这不仅是因为斗争考验出他的不合格,而且,如果再让他们“占其位不谋其政”,就会贻误抗击非典的大事。 (作者:殷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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