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允许法官审理当事人来自疫区案件可戴口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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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7日08:32 法制日报 | ||||
本报长春5月6日电(记者梁国栋 通讯员王钰)今天,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项特殊规定,对于当事人来自疫区的案件,法官及工作人员在信访接待和立案审查听证中,可戴口罩、手套工作,以防止非典传播。 该院已对重点部位、重点人员采取了加强性预防措施,对各审判法庭、立案接待大厅、鉴定中心,以及法官学院教室、会议室、食堂、班车等直接接触当事人的场所和本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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