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非典”财者 曝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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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8日08:23 解放日报 | ||||
本报北京5月7日专电(驻京记者狄建荣)记者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大对防治非典型肺炎药品和相关商品市场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哄抬价格违法行为。今天,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再次向社会公开披露4起哄抬价格典型案件: 一、镇江市医药公司向全市各药品经销单位发出调价通知,大幅度上调涉及防治“非典”处方相关药材价格,造成市场价格的异常波动。镇江市物价局作出责令其立即纠正,罚款20万元。 二、河北省廊坊市药材公司达仁堂大药房销售板蓝根,应售4.8 元/盒,实售11元/盒。廊坊市物价局已依法作出责令其立即纠正价格违法行为,罚款10万元,责令停业整顿,并已移交工商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三、山西省河津市天慈保健行销售84消毒液,应售4元/瓶,实售20元/瓶。河津市谢国翠商店销售食盐,应售0.79 元/500 克,实售1元/500 克。价格主管部门已将这两家违法单位移交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目前,河津市工商部门已查封了这两家违法单位。 四、陕西省西安市张煌超市销售碘盐,应售0.79 元/500 克,实售1元/500 克,并有部分商品没有实行明码标价。西安市物价局责令其立即纠正价格违法行为,罚款1万元,同时责令停业整顿。公安部门已对张煌超市有关责任人给予刑事拘留15天的处罚。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对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都要重拳出击,坚决查处。同时,郑重警告那些企图趁防治“非典”之机捞一把的人,要立即停止其价格违法行为,否则必将受到严厉制裁。 本报北京5月7日专电(驻京记者李文祺)“五一”期间,国家质检总局与各地质检部门执法人员,出动执法人员23545 人次,对山西、河北、天津等8省市的8814 家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查处违法案件1481 起,查获假冒伪劣产(商)品货值40.2 万元。其中查获假冒伪劣口罩157665 个,查获假冒伪装劣消毒液7975 升(瓶、件),查获假冒伪劣洗涤用品12674 瓶,端掉假冒伪劣窝点44个,移送追究刑事责任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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