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昨天发布通知 认真处置船上发热病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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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5日10:05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昨天福州市发布了对到福州地区的各类船舶上发现发热病人的处理意见,以减少旅客滞留时间,减少可能感染的机会。 在福州市的意见中,凡在各类船舶运行过程中发现发热病人,应立即给病人口罩,并安置在相对独立的座位上,同时要登记同船乘客和船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福州详细居住地或宾馆名称、联系电话,并通知港务局做好接收准备。 港务局接到通知之后,应将病人送往指定发热门诊就诊,发热病人被市级专家组初步诊断为非典疑似病例或诊断病例,并确诊后,病人应立即送往非典定点医院隔离病房治疗。同时,港务局接到辖区防治非典指挥部的通知后,立即通知并将同船乘客送往福州市防治非典指挥部指定的留验站进行医学观察2周。 对来自疫区的外国籍船舶和航行国际航线的船舶由港务局指定泊位,并负责通知口岸检验检疫部门上船进行检疫消毒和船员体温测量工作;对来自疫区的内贸航船舶由港务局指定泊位,并负责通知辖区的卫生防疫部门上船进行检疫消毒和船员体温测量工作,港务局将根据《预案》要求将所有来自疫区的船舶做好自身船上消毒和船员体温测量工作,并在到港前呈报《船员健康状况申报表》。遇有船上报告发现发热病人,应立即报告辖区防治非典指挥部。 (本报记者 吴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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