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不应是权宜之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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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6日03:12 中国青年报 | ||||
一个“临时性”的举措会大受欢迎,其背后显然暴露出了我们以往的做法存在着弊病。至少,与“临时性”的举措相比,不那么令人满意。 为了配合全市抗击非典的工作,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避免交叉传染,北京市对今年的高考招生的某些程序做了调整。今年高考填报志愿的工作调整到高考成绩公布以后再进行(新华社5月9日消息)。 由此看来,北京市把高考考生填报志愿放在成绩公布之后是由于非典,“不得已而为之”。当非典过去之后,或者说如果没有非典,填报志愿依然会放在成绩公布之前。但不管怎么说,从网上的评论看,北京市的“临时性”举措还是受到不少外地高考考生的羡慕。 这就有了问题。一个“临时性”的举措会大受欢迎,其背后显然暴露出了我们以往的做法存在着弊病。至少,与“临时性”的举措相比,不那么令人满意。既然是这样,为什么不能把成绩公布之后再填报志愿的做法推向全国,并使之成为制度? 衡量一项制度设计的成败,其惟一标准只能看制度实施后是否利民便民,是否会给公众带来“实惠”。目前推行的成绩公布之前填报志愿,对于考生,显然不太便利。考生填报志愿时由于不知道高考成绩,像是瞎子摸象,不能做到有的放矢。 我曾经看到相关报道说,每年的高考之所以要把填报志愿放在成绩公布之前,是出于招生方便的考虑。因为,当考生知道自己的分数后,可能会出现许多考生集中报考少数几个学校,而有的学校报考者寥寥的问题,这会给招生带来麻烦。依我看,这不是给招生带来麻烦,确切地说,是给招生部门带来了麻烦。因为,招生部门的工作量因此加大了许多。 在招生部门与考生之间,我们的高考制度设计是该更多地为考生考虑,还是该更多地为招生部门考虑?答案显然应是前者。因为,考生是高考的主体,而招生部门在高考中的角色只是为考生服务。高考制度设计更多地为招生部门考虑是本末倒置。 高考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而填报志愿是其中一个重要环节。填报志愿的成功与否,会直接影响到一个考生的一生。鉴于此,我觉得,在高考录取工作中,我们理应把填报志愿放在成绩公布之后。这样,考生就更有可能进入理想的院校,而不是在填报志愿时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因为,估分往往存在着偏差,有时偏差还很大。由于估分偏差而导致考生考进不太理想的院校,也应该是一种误人子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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