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查处“抗非”违规违纪案件百余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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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6日10:08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樊勇韩贺彬记者高秀淑)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非典防治工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规违纪行为。截至5月12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非典防治工作中的违规违纪案件115件;涉及违规违纪人员223人,其中党员干部23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0人。近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就其中的5起案件向全省发出了通报。 这5起案件是:一、安医大一附院门诊部急诊内科医生周某某、刘某某漏诊非典病人案。对漏诊非典病人负有直接责任的周某某受到开除留用处分;对漏诊非典病人负一定责任的刘某某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对非典防治督促不力的急诊内科副主任张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二、阜南县赵集镇党委书记张文利等5名党员领导干部在非典防治工作中严重失职案。镇党委书记张文利、镇长杨政宇、县交通局局长随振华、县公安局副政委王步武被停职检查,镇卫生院院长冷峰受到撤销行政职务处分。三、蚌埠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军华领导不力、行动迟缓、延误疑似病人治疗案。杨军华被停职检查,并通报全市,待问题查结后再作进一步处理。四、淮南市潘集镇机关干部孙大文和陈侠擅离岗位案。孙大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侠被通报批评并写出书面检查。此外,该镇派出所联防队员李某在防治非典中讲条件、要待遇,被辞退。五、肥西县花岗镇中心卫生院护士鹿俊、医生万明不服从非典防治工作安排案。鹿俊被解聘,万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这5起案件虽发生在少数党员干部和个别医务人员身上,但其性质是严重的,影响是恶劣的。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及医务工作者,务必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增强政治意识,绝不允许麻木不仁、掉以轻心;要增强纪律意识,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增强责任意识,绝不允许敷衍塞责、玩忽职守。 通报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政府及非典防治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充分履行监督检查和执纪办案职能,依法依纪、从严从快查处非典防治工作中的违规违纪案件,为夺取抗击非典斗争的全面胜利,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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