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通知要求加强防治非典社会捐赠款物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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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7日09:0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5月17日电 监察部、民政部和审计署昨天(16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监察、民政和审计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防治非典型肺炎社会捐赠款物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有关规定,既要各司其职又要相互配合,切实加强对社会捐赠款物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捐赠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据人民日报报道,该通知要求,要制定严格的工作程序,建立和完善与捐赠工作有关的各类责任制度,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账目清楚,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捐赠款物重大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督促接受捐赠的部门和社会组织定期将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和使用情况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查处和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募捐活动。 各级审计机关要对社会捐赠款物进行跟踪审计监督,注意发现和处理截留、侵占、挪用捐赠款物等行为,逐级建立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捐赠款物全部用于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和救助。 各级监察机关要坚决纠正在捐赠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特别是对那些乘抗击非典之机贪污、私分、截留、挪用社会捐赠款物或搞非法募捐、拉赞助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记者姜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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