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截至5月13日已拨款8亿元抗非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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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7日11:45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思源)记者昨天从北京市财政局了解到,为支持打好防治“非典”攻坚战,本市各级财政部门紧急筹措和拨付防治“非典”所需资金,截至5月13日,全市财政已拨付“非典”防治经费8.04亿元。 据了解,这笔资金中,用于购置抢救治疗设备经费2.66亿元,医务人员补助经费4191万元,防护消毒设施经费1.71亿元,急救车等车辆购置经费3965万元,购置防治“非典”物资储备等其他项目2.86亿元。与此同时,市财政还设立了防治“非典”医用物资储备专项资金,用于经市政府决定的医用物资的购进、储备和调拨。 本着“积极主动、程序规范、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本市和区县财政部门一手狠抓防治“非典”,一手狠抓经济建设,以种种实际举措充分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大力推进首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据介绍,目前,市财政系统已全面启动防治“非典”紧急预案,成立一把手负责制的防治“非典”拨款工作领导小组等应急机构。市政府的决定一经做出,只要通知社保处处长、办公室主任或市财政局总值班室三方中的任何一方,紧急预案即可立即启动。凡经市政府批准的防治“非典”的拨款事宜,保证在1日内将“拨款单”送达中国人民银行北京营业部国库处。市财政还建立起资金支付应急机制,开通资金拨付绿色通道,为市卫生局开设了防治“非典”专用帐户,保证了防治“非典”资金及时到位。市财政局同时表示,将严控财政支出,停止一般性预算追加。除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非典”应急等各项必须保障的重点支出外,原则上不再追加支出预算,全力保障抗击“非典”和支持经济发展等重点支出的资金需要。 与此同时,市财政还紧急出台了一系列防治“非典”的相关政策措施,如对参与防治“非典”卫生医务工作者给予工作补助;建立困难人群“非典”患者救助制度;将部门预算中的会议、差旅、出国、培训、考察等一般性支出项目及时调整为保证非典疫情防治支出以及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等。为保持社会稳定,尽可能把“非典”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市财政还对受“非典”疫情影响比较严重的餐饮、旅店、旅游、娱乐、集贸市场、公共交通客运等行业采取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办法,并采用贴息、奖励、补助等方式,继续加大对现代制造业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北京汽车行业以及生产防治“非典”设备、物资及相关产品企业的技术改造、扩大出口等各项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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