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官做好防治非典工作 通过电话审案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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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8日01:37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既要开庭审理案件,还要做好防治非典工作,为此很多法院采取打电话等变通方式对一方当事人不能到庭的案件进行了审理。 近日,朝阳法院民二庭受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原告是北京一家客车制造厂,被告则是四川一家汽车贸易公司。由于非典原因,在四川的被告不能正常出庭应诉。审理此案的法官先向四川的公司邮寄送达了起诉书副本等应诉手续,并告知其案件适用程序及承办法官姓名,之后又打电话向双方当事人做了调解工作,最终原、被告达成了协议,即被告先还款30万元,余款分三个月每月还31万元。法官据此起草了调解协议并分别传真给双方,双方当事人在该协议上签字盖章后又传真到法院。后在北京的原告到庭签收了调解书,法官又向四川的被告邮寄送达了调解书。几天后被告公司给原告汇了30万元,履行了调解书的首批还款义务。 记者了解到,顺义法院民庭法官也利用电话,成功调解审结了一起当事人分别处于山西、北京市区、顺义本地的劳动争议案件。 北京中济律师事务所的房德权律师认为,只要电话、传真的内容让对方认可了,其就应认定具有法律效力,反之则不具有。法院在特殊时期采用这种变通方式审理案件,既能维护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能照顾到另一方不能到庭的实际情况,也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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