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通告:随地吐痰罚50 乱倒垃圾最高罚200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8日02:07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 记者晓颖报道 16日,长春市政府特别发出通告,对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及乱扔废弃物、垃圾的行为要从重处罚。 通告要求,自今年5月16日起,任何个人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不得随地乱扔瓜果皮核、纸屑、烟头、香口胶、杂物以及动物尸体,乱倒脏水等;不得从建筑物里向外抛物、泼水。单位和住户的生活废弃物、垃圾,应当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集中堆放的垃圾
订短信头条新闻 让您第一时间掌握非典最新疫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