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今年将取消部分农业特产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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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8日08:32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卷舒)记者近日获悉,今年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取消部分农业特产税及其附加;同时,将在39个县、区进行取消全部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试点。 据了解,我省今年在全省范围内将取消对蔬菜、食用菌、水产品征收的农业特产税及其附加;在耕地上种植蔬菜、生产水产品的改征农业税及其附加。 同时,省上还对2002年农业特产税收入在百万元以下的38个县、区,进行取消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试点。其试点方案,各县、区需报省税改办审核。改征农业税后,其收入差额部分,由省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适当给予补助。在全省选择1个农业特产税任务在1000万元以上的县、区,进行取消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的试点。 我省其他未纳入试点的县、区,要按“定产、定价、定税”的办法据实征收农业特产税。今年在生产环节征收的农业特产税不得超过2002年的核定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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