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对部分行业减免15项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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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8日15:00 生活日报 | ||||
本报济南5月16日讯(记者 周爱宝)记者今天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省计委、省财政厅、省物价局三部门下发通知,从5月9日至9月30日,我省对部分行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免征的有6项,减半征收的有9项,旨在抗非典保经济,减轻企业负担。 自5月9日起到9月30日止,我省对餐饮、旅店、旅游、娱乐、集贸市场、航空公司、公路客运、水路客运、出租汽车(包括小汽车、中巴、大巴)行业,全部免征以下行政事业性收 对运输抗非典所需物资的货运车辆,免征政府贷款修建公路通行费、高速公路通行费、堤防养护费、桥闸养护费、城市道路机动车通行证工本费。 今年省政府以及财政、物价部门不再出台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提高现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各级各部门严禁收取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严禁借办理各种许可证之机“搭车”收费;严禁收取自行出台的一切乱收费项目。 通知指出,各市人民政府及省有关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减免收费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监督执行。对不按规定落实减免政策的部门和单位,要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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