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日首次适用新司法解释开审“非典犯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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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1日07:37 中国新闻网 | ||||
据海淀区人民检察院透露:被告人张月新以自己患有“非典”为名,购买北京京京肉食厂价值69.2元的熟食制品不给钱,并持水果刀威胁事主案,今天下午将在海淀法院新址开庭。 这是北京市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涉嫌“非典犯罪”案,也是“两高”有关依法严惩利用非典疫情犯罪的新司法解释出台后,北京市法院适用《刑法》和新司法解释审理的首起该类 海淀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说:被告人张月新,男,31岁,北京市运通有限责任公司司机。被告人张月新涉嫌(借非典疫情)抢劫一案,海淀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月新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及其他方法抢劫集体财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请法院依法惩处。 该院的公诉意见中,还将引用“两高”关于依法严惩利用非典疫情犯罪的新司法解释,请法院依照我国《刑法》和新司法解释,从重惩处该类犯罪。(李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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