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考偶发事件处理办法出台 排查耗时可顺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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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8日01:24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杜丁) 今年高考中,假如由于考生身体出现异常进行医学排查而造成延误考试的,将根据所延误时间顺延其他考生应试时间。这是市教育考试院昨天出台的《高考偶发事件处理办法》所作的规定。 《处理办法》规定,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烧、咳嗽、气喘、呼吸异常等症状,考点医疗及卫生防疫人员要立即对其进行排查,被确诊为非典患者或疑似非典患者的考生不得 在对出现异常症状考生进行排查的同时,要安排同考场其他考生迅速转移到备用考场继续应试,转移过程中,由主考和监考员发出统一停止答题指令,考生将试卷反扣在桌面上,并有秩序地转移到备用考场。转移过程中考生如相互交谈或示意,按违纪处理;考生进入备用考场后,备用监考员将试卷按原座位号逐一发给考生,发出继续答题指令后,考生继续考试。考生所延误的时间,由考点主考决定,按“停止答题指令”到“继续答题指令”之间的时段,顺延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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