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娱乐场所暂不解禁 游泳馆6月底前不许营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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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9日06:54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秦子)4月28日,为有效控制非典蔓延传播,西安市防治非典指挥部发布公告,要求西安地区的公共娱乐场所一律暂停营业,进行集中消毒防疫。据了解,目前南京、苏州等地已对符合条件的文化娱乐场所有条件地恢复营业。就此情况,西安市文化局相关同志昨表示,西安非典疫情现在还处于观察期,文化娱乐场所是否解禁需要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目前还没有这方面的消息。 又讯(记者薛亚波实习记者梅林)西安市体育局、西安市卫生局、西安市公安局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游泳场馆预防控制非典型肺炎工作的通知》,要求2003年6月30日前西安市室外游泳馆、水上娱乐场所(不含星级宾馆、饭店的游泳池)一律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室外游泳场所的开放时间,视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 通知指出,星级宾馆、饭店的游泳池和承担训练任务的专业游泳场馆如需使用,必须加强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的消毒工作,以防止交叉污染。凡不符合规定的,立即停业整顿。对未经审批擅自开放的室外游泳场,造成非典传播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业主的法律责任。 允许营业的游泳场馆须建立工作人员当日健康体检和登记制度,对每个班次上岗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发现可疑病症,严禁上岗。各游泳场馆在经营期间,须制定预防非典工作预案,及时发现和就地控制可疑或传染病人员,一旦发现传染病人须立即停业,并配合医疗卫生部门做好有关人员的留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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