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非典影响较大行业受保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4日14:44 千华网-鞍山日报 | |||
为进一步防治非典和促进我市经济发展,近日,鞍山市物价局根据省政府和省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鞍山实际,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我市防治非典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价格和收费优惠政策。 对受非典疫情影响较大的商业零售企业、餐饮业、旅店业使用的煤气或天然气价格,由现行的经营服务业用气价格暂改按工业用气价格执行,我市原为一个价格,现仍执行此价 对受非典疫情影响较大的商业零售企业、餐饮业、娱乐业、旅店业的用电价格,由现行的峰谷分时电价暂改按平段电价执行;其使用的自来水价格由现行的经营性用水价格暂改按工业用水价格执行,即:2.85元/立方米。 对餐饮业、旅店业、旅游业、娱乐业收取的企业注册登记费中的年检费全部免收。 对旅店业、旅游业收取的个体工商管理费全部免收;对餐饮业、娱乐业收取的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按现行标准减收20%;对集贸市场收取的集贸市场管理费按现行标准减收20%。 对旅游、公路客运、出租汽车(包括小汽车、中巴、大巴)行业,其社会客运车辆解除全年报停4个月的限制,专业客运车辆允许报停,报停期间养路费全部免收。其出租车中的小型轿客车(8人座位以下)、吉普车的养路费分别由现行的每月每车辆240元、180元,减为每月每辆120元、90元。 上述价格和收费优惠政策执行时间为2003年5月1日至9月30日。各有关收费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执行上述价格和收费政策,物价部门将抓好对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价行为。郭华 记者周立
巨额大奖+情趣笑话 订笑话短信送彩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