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类“非典纠纷”凸显法律意识缺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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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4日15:2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光炜 通讯员佟颖 吴蔚 王媛)丰台一对夫妇因拒不执行物业管理部门在非典时期实行的小区出入管理规定而被告上法庭,房山一小区的保安因为执行非典检查被居民打伤……记者最近从司法部门了解到,一种新的民事纠纷———“非典纠纷”开始浮出水面,并且数量在不断增加。司法界人士提出,目前“非典纠纷”的大量出现折射出一些人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缺失。 小区管理制度成为纠纷焦点 在抗非典时期,居民小区的管理问题成了引发矛盾的焦点,不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对小区实行了严格的出入管理,一些居民对此采取了不冷静的态度和行为。5月10日晚8时许,居住在方庄某小区的李女士与丈夫驾驶一辆捷达轿车要求进入小区,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拒绝出示小区出入证,并毁坏了小区南门属于公共设施的手动道闸,强行驶入小区,结果被告到丰台法院索赔4500元。5月1日,在房山某小区,一名居民拒绝接受小区保安员的非典检查,还纠集其他3人把这名保安员打伤住院,也被告到法院索赔2000余元的治疗费用。 “非典纠纷”引发4类矛盾 记者了解到,目前因非典而引发的纠纷和涉法问题主要有四种情况。一是社区、村口实行封闭式管理时,一些人因不愿意接受约束,欲强行进出,从而导致纠纷的发生;二是建筑工地对外来务工人员实行封闭式管理时,民工因思想压力大,经常与管理人员发生冲突;三是在改善环境卫生时影响了个别人的切身利益,从而引发彼此之间的纠纷;四是企业之间、公司之间因不能按约履行合同引起的合同纠纷。 司法人员认为,随着非典疫情的逐渐好转,前三类纠纷会随之减少和解决,而第四类即非典造成的合同纠纷则会呈上升趋势,焦点主要集中在非典疫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社会责任感与法律意识都不可缺 为什么非典不断引发各种法律纠纷?北京市司法局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与特殊时期人们社会责任感的缺失和法律意识的淡薄不无关系。 “非常时期,一些人首先是从自己的切身利益出发,没有大局意识和足够的社会责任感,因此不愿配合非典强制措施,最根本的原因还是人们法律意识的淡薄。”市司法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特殊时期,为防控疫情扩散而采取的相关隔离、封闭措施是国家法律的规定,是强制性行为,公民服从这一管理措施是法律上的义务,可是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记者了解到,市司法局已于日前在全市成立了20支依法防治非典法制宣传小分队,力图使有关法规做到家喻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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