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2003年招生章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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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2日06:43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为深入贯彻依法行政、依法治招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做好2003年招生工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南京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地处六朝古都———南京,拥有鼓楼、浦口两校区,占地近3600亩。南京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 二、招生计划 南京大学2003年计划招收普通本科学生3050人。 三、报考 凡取得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学习成绩优良的考生均可报考。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外,作如下补充规定:对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房室间隔缺损超过0.5厘米、高血压病(血压超过140/90mmHg)、严重心律失常者不予录取;对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口腔医学专业不予录取;有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痔、白癜风者不宜就读外语类专业。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本人所学语种的相关专业。 四、录取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并作如下规定:①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实行远程网上录取;②实行按志愿录取,若省同批控制线上一志愿不满,方接受二志愿及以后志愿的考生,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级差为5分;③符合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及参与专业的选择;④艺术、体育特长生经我校专业测试合格,在国家及各省(市、区)规定的政策内按学校的承诺予以降分录取。 五、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为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院校之一。 凡被列为自主选拔录取对象的考生(细则见《南京大学2003年自主招生录取方案》),除非考分偏低不能达线外,应按照承诺第一志愿必须填报南京大学。 六、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学费:46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三四年级16000元/年)住宿费:900至1200元/年学校现设有校级奖学金19项,系级奖学金20项,助学金18项,奖、助学金获奖金额高,授予面广,有50%左右的同学可获得各类奖、助学金。生活贫困的学生,可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杂费减免、免费就餐等方式获得资助,完成学业。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3306869、3593004 传真:025-3592888 联系人:赵老师姚老师 网址:http://202.119.39.100 电子邮箱:zhaoym@nju.edu.cn 邮编:210093 八、本章程解释权归南京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办公室 (章程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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