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极速案一原告因赔偿偏低和被告不道歉将上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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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01:18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记者 谢德良) 因“蓝极速”纵火案主犯未成年人刘某不肯当庭道歉,昨天,原告代理律师李新成告诉记者,他的当事人可能就赔偿数额偏低和被告不肯道歉事宜上诉至高院。 7月8日,“蓝极速”纵火案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在一中院开庭,于先生作为受害者亲属到庭。三名被告中,除一名被判劳教的纵火者没有到庭之外,其他三人都到庭接受审判。 法庭审理对纵火案给受害者家长造成的损失进行了认定,被告也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就在这时,从火灾中逃生的大学生小辉(化名)请求法庭让被告和其监护人当庭向受害者家长和幸存者赔礼道歉,但遭到纵火主犯刘某的拒绝。于先生对刘某的态度非常失望;人都被烧死了,道一声歉就这么难吗?面面相觑中,有几名受害者家长伤心痛哭。李新成律师告诉记者,在法官宣读完判决后,刘某和他的父亲都表示愿意赔偿,但就是没有钱。 当大学生小辉提出要求被告道歉的请求后,李律师认为这个提议合情合理,就立即向合议庭转达。主审法官采纳了这个提议,并逐一询问被告是否接受原告的道歉请求,其他两名被告当庭道歉,只有刘某拒绝了。 李律师表示,被告刘某拒绝这样简单的请求,导致原告伤心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一审判决还没有正式生效,所以部分原告将以赔偿数额偏低、刘某不肯道歉为由,上诉到北京高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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