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周刊》:政府报告被否真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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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7日12:44 中国《新闻周刊》 | ||||
政府部门对于人大代表们提交的议案督办不力,导致其工作报告被否决,而这本是人大监督制度题中应有之义,却引发为轰动事件。看来地方人大疲软状况的改变仍显艰难,其“日常监督”功能的强化还需磨砺 本刊记者/韩福东 7月25日,湖北省南漳县政府《关于落实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审议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整改情况报告》)的草稿被打印出来,送到南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这已经是南漳县政府就相同议题向人大二度作汇报。此前的6月30日,在县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上,南漳县政府所作的《关于落实2002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督办意见的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情况报告》),3人赞成、5人反对、10人弃权。因未获法定过半数的赞成票,未被通过。 政府报告被人大否决在全国范围内还属少数,因此引起轩然大波。 “这个报告夸大成绩、回避问题,与县人大常委会的调查结果并不一致。”南漳县人大办公室副主任王波对本刊记者解释说。 “血吸虫治理报告”与现实不合 2002年南漳人大常委会督办的重点个案是:九集镇血吸虫疫区的治理状况。 在九集镇2000年10月的血吸虫病扩大范围复查中,这个镇丁家营、曾家店两个村被发现有血吸虫得以寄生的活钉螺,后经湖北省、襄樊市两级卫生部们多次实地查证,确定为血吸虫病疫区,涉及1775人。 2002年,南漳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快治理九集镇血吸虫病疫区议案》的决议,要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从财力、人力、物力、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标本兼治。” 当年的8月14日,县人大常委会对疫区进行了视察,并提出督办意见,要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将办理情况于9月底报县人大常委会。 2003年6月30日,南漳县副县长张应发在县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上,对上一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督办工作落实情况作汇报。在《情况报告》中,县政府表示将落实血吸虫病治理“努力做到五个到位”。报告称,“由于多种因素制约,消灭血吸虫病的任务还相当艰巨”。 但政府所做的“努力”却未得到人大的认同。 “《情况报告》与我们调查的结果并不一样”,县人大常委会委员陈福林说。县人大常委会的调查结果认为,县政府还没有制定出对疫区源头——九集镇清凉河进行全面治理的总体方案,也未按要求在2002年9月底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政府如果足够重视的话,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了。”血吸虫疫区丁家营村村民丁明辉对记者说。县政府在《情况报告》和所有的对外宣传中都称,“对病人全部免费进行了病源治疗”,但事实上,丁明辉在2001年7月感染上血吸虫病后,治疗、住院及购买药品都是自己掏腰包,而在血防站购买的肌苷片甚至比药店还贵。 与丁明辉相同遭遇的人在村里不算少数。九集镇血防站医生杜开平承认,血吸虫病患者不付费的话,将得不到肌苷片。另一个现实是,血防站设备陈旧,对血吸虫病的检查也存在很大误差。 血吸虫可以通过粪便传播,然而,疫区的粪便处理仍然依循旧例。血吸虫所寄生的活钉螺需要依附水草生存,因而将河流、沟渠硬化使水草无处生长被认为是一条治本之策,而记者发现,12条支渠依然如故,新挖的硬化主渠上能看到疯长的水草,村民称水草上仍能找到活钉螺。 更为严重的是,疫区源头清凉河仍然有19公里河段未能得到全面治理,疫情随时可能蔓延。 医院大楼议案是导火索 “县人民医院大楼建设议案”,被认为是直接引发这次南漳县人大常委会否决政府报告事件的导火索。 2002年1月29日,南漳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议案认为,县人民医院的办公楼房是1970年的建筑,设施简陋,建议政府从政策资金上,为兴建住院综合大楼创造良好环境。 之后人大常委会对该议案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察,提出了督办意见,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将办理情况于9月底书面呈报人大常委会。 县政府在今年6月30日所作的《情况报告》中称,“对督办已逐一落实”。 然而会上,副县长王应发宣读完《情况报告》后,陈福林、王轶群等几位人大常委会成员就对《情况报告》提出了批评,气氛激烈。人大常委会一位官员向记者透露,是因为县政府没有对拖欠的85万元公费医疗款有个明确的还款态度,而医院综合大楼工程也进度推延。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严高喜甚至表示,县政府没有在资金支持上给予明确态度,“对人民是一个蔑视”。 6月30日的县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上,一共5个议题,4个顺利通过,但对于张副县长代表县政府作的《情况报告》,委员们却花了将近3个小时进行讨论。 对《情况报告》评议结束后,出席会议的18名人大常委会成员(4名因故缺席)开始无记名投票。 投票结果当场宣布。结果让政府的官员面上无光:只有3张赞成票。 政府的委屈与人大的强硬 “很正常”,这是接受采访的南漳官员评价这起事件用得最多的一句话。 政府办公室主任殷明发认为,“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监督一府两院是法律赋予人大的权力,政府的工作不可能十全十美,没被通过很正常。” 因为《情况报告》未获通过,7月3日,县委副书记、副县长李成运主持召开了专门会议,研究整改措施。次日,殷明发也召集政府办全体成员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开会,细化整改工作。 在县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担任副组长的赵金先说,他的感觉是,“政府是有一点委屈,但不存在不满情绪。” 地处鄂西北的南漳县是革命老区,是全省37个贫困县之一,财政极其困难。 殷明发判断《情况报告》未被通过“主要就是因为住院综合大楼的问题”。本来财政就拮据,“一定要政府拿出干部吃饭的钱给建大楼?”殷言语之间似乎有些抱怨。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温学均对此说法不认同:“我们也知道财政困难,但要有个明确的态度,要说清楚。人大要求政府限期汇报,政府不给答复,这不是把人大看成虚设么?” 南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柏益民分析,南漳县人大之所以硬气,在于其“深刻的历史背景”。 按柏的说法,1990年代,在当时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善亨的倡议下,南漳县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开始集中评议政府工作,当时称为“议政会”,1300名人大代表对580多个单位进行评议,提出批评意见1600多条,后来这种评议工作经过变通,作为经验写入《湖北省人大监督条例》,并在全省推行。 1999年,县公安局的一份工作报告,也引起代表们的不满,虽然当时没有进行表决,但委员们要求公安局整改后在下一次会议上重新做了汇报。 自2000年始,南漳县人大开始对政府及其他部门比较重要的工作报告实行票决制,到2002年后,开始对政府及其他部门的所有工作报告都实行无记名投票。据称,南漳县今后还欲尝试对县长、副县长每年的工作进行评议。 “要求政府对人大审议意见和督办意见的落实情况,在会议上做专题汇报也是一个创新,南漳历史上从来没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彭友国说,“以往人大常委会的建议和决定,只是开会时说说,极少进行跟踪监督。” 有评论认为,对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财政预算等一些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对于政府工作的“日常性”监督一直是人大监督的一个弱项,不过这一点目前已经得到广泛的重视。从南漳事件中隐约可以看到,地方人大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功能,灵活运用法律对自己的授权,对政府日常工作事实上可以进行有效的监督。- 声明:本稿件为中国《新闻周刊》独家提供新浪网,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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