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便民措施:到西部投资办厂可不迁户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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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7日15:1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8月7日电(记者王雷鸣 田雨)南京的张先生想到青海投资兴建一个加工厂,但是,当他了解到我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后,按照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张先生不免有些犹豫,他不愿意把户口从南京迁到经济相对落后的西宁。从7日起,张先生可以不再有这种顾虑。 公安部新公布的一项便民利民措施规定,到西部地区投资、兴办实业的人员以及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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