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暴露劳动保护缺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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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8日02:04 京华时报 | ||||
作者: 河杉来源: 中国青年报 国家对高温条件下作业劳工的劳动保护是有成文法条的。如此恶性事件的发生,无疑暴露出当地经济发展中长期被忽略、被遮掩的一块“短板”———企业劳工权益保障的严重不到位;政府劳动监管的严重不到位;工会组织维护劳工权益的不作为。这样的情况,当然不只是存在于绍兴一地。 本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育与完善,与此相适应的整个社会人权保障制度也应不断确立与配套。可是,为什么在市场经济已具相当基础的绍兴还会出现如此令人心痛的恶性事件,这的确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对待高温,在过去的几十年间,国人经历了一个从回避到直面的艰难过程。早年,气象部门针对高温天气,报不报、报多少度,都得事先“请示汇报”。通常情况下,即便实际气温超过38摄氏度,人们从气象台发布的天气预报中也是难以听到的,以至于上世纪末的一个夏季,国内有家地方气象台首次实报当地气温超过40摄氏度,被国内舆论认定为落实公民知情权的一大进步。今年夏天,大半个中国持续出现高温天气,所有气象台都已如实发布高温报告,这当然是令人欣慰的事。但是,如实报告并不代表计划年代遗留下来的“战高温、夺高产,流大汗、做奉献”而不顾劳工体能极限的做法没有了市场。 对人的生命的敬重与关爱,对公民权利的充分保障,是我们尤其是政府发展经济、致力于社会进步的最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GDP固然重要,企业的利润、政府的税收当然也重要,但再重要也没有劳动者的生命更重要。许多国家都对高温作业的劳动条件、劳动时间设有刚性的法条。还有许多国家规定,当气温超过一定限度时,劳动强度较大的行业或工种是必须放假的。这些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人死不能复生。作为补救,我们期待当地政府能督促企业做好死亡劳工的善后,也希望今后再遇到持续高温天气时,不再读到这样的新闻。 摘编自《中国青年报》8月7日 文/河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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