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评论:从“五条禁令”到“便民30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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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2日13:4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适时推出类似的便民利民措施,绝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警察做好事”,而是提升警察形象、实现执法为民的必由之路 迁移户口更自愿,申领驾照更便捷,出入国门更通畅……日前,公安部向社会公布了30项便民利民措施。这一执法为民的重要举措近几天成为各媒体关注的焦点。 一次即推出30项便民措施,且涉及户籍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等多个方面,这确实还不多见。无疑,这是公安机关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满腔热情地为群众服务、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这一实际行动,无疑将有利于进一步构筑良好的警民关系。 公安机关的职能和性质,决定了它一方面必须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同时,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它还必须改善执法环节,改进管理方式,以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 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些便民措施看似简单明了,许多与原规定相比甚至只有细微的变动,但是,其每一项都与广大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每一点改进都将可能给百姓生活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 我们注意到,从今年年初公安部推出针对全体民警的“五条禁令”之后,又相继推出公安部机关廉洁从政九条规定,用“整风精神”轮训基层领导干部等若干举措,表现出从严治警的巨大决心。与此同时,各地公安机关也纷纷推出强化队伍建设和管理的一系列措施。 如果说“五条禁令”着重解决的是公安队伍的自律问题的话,30项便民利民措施则是公安机关亲民、利民的积极主动之举。两者是相互呼应的递进关系。倘若没有广大民警的严格自律,没有良好的警纪警风,改善形象就是一句空话,更谈不上警民关系的改善;而假如仅仅在整肃警纪、抓队伍建设上下功夫,而忽视执法方式方法和管理措施的及时改进,甚至对那些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广大群众早已反映强烈的“陈规旧制”漠然置之、拒绝改进,那么,同样不可能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拥护。可见,不断地适时推出类似的便民利民措施,绝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警察做好事”,而是提升警察形象、实现执法为民的必由之路。 因此,从“五条禁令”到30项便民利民措施,反映着公安机关在新形势下对自身定位的深刻认识,标志着公安机关执法观念的进一步转变,公共服务意识的进一步增强,意味着“人民公安”理念的回归,并展现出公安机关塑造良好警民关系的理性心态。 可以说,30项便民利民措施是公安机关继“五条禁令”之后,推出的又一重大举措。这一点,从社会各界和百姓的积极回应中同样可以读出。据8月8日的中新社报道,公安部推出30项便民利民措施的消息一经传出,就在京城市民中间引起强烈反响。不但令参加新闻发布会的记者们“格外兴奋”,而且“市民们奔走相告,为这些便民措施拍手叫好”。比如,一位家住团结湖的刘先生对记者说,他在中午看电视新闻时知道了这一消息,第一感觉就是,“30条”全是为百姓利益着想,条条和百姓的生活密切关联。 当然,在充分肯定公安机关便民利民措施积极意义的同时,我们也期待着,这些便民利民措施一经公布,就必须说到做到。换句话说,更重要的,是要抓落实,使之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便民利民措施。其实,不仅是公安工作,对于其它一些工作来说,改进服务永无止境。只要真正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那么,我们的各项工作就必能上一个新的台阶。(本报评论员郭振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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