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关注:“酒后驾车险”在争议中出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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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7日10:1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反对者:“酒后驾车险”是一个荒唐的险种天安公司:险种是为了保护第三方受害者的利益专家观点:不能简单地肯定或否定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各种创新的金融项目如雨后春笋般地冒了出来。在这些创新的项目中,由天安保险公司今年推出的机动车辆“非常事故损失特约险”特别令人瞩目,用天安公司内部人员的话说:“这个险种的推出引起社会这样强烈的反响,连他们自己也感 据了解,在天安公司推出的“非常事故损失特约险”中有一个保障责任引起了人们的广泛争议,这就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载明的驾驶人饮酒驾车肇事,致使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以及本车乘客遭受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保险公司依据本条款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显而易见,这里指的事故就是驾驶人因酒后驾驶保险汽车造成的事故。根据这种“酒后驾车险”的条例,酒后驾车造成事故的驾车者最高可赔25万元。险种一推出,市场一片哗然。不少人批评说,这个险种有助长酒后驾驶的嫌疑,危害了社会公共秩序。更有人严厉指责天安公司推出这样的险种“完全是惟利是图”,“损害了保险公司的公众形象”。 日前记者走访了位于总部上海的天安保险公司,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第一家由企业出资组建的股份制商业保险公司,公司董事长陈剖建坦陈,社会上对他们这一险种的出台既有肯定支持的意见,也有否定甚至激烈反对的态度。他说,这是任何一个新事物面世以后必然要经历的过程,他们推出的这一车险品种是经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他相信,随着人们对它的逐步了解,这一险种必将受到人们的欢迎,起到稳定社会,造福人民的良好作用。反对者:“酒后驾车险”是一个荒唐的险种 实际上,陈剖建从这一险种的诞生之日起就受到社会方方面面的压力。反对者认为,酒后开车违反了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受法律保护,目前各种交通事故居高不下,开设这种保险起码在时间上也是不合适的,另外在合法性上也值得商榷。也有人认为,该险种可能带来相当高的风险,由这一险种的推出会从侧面助长酒后驾车的肇事行为,使驾驶人因为有保险而有恃无恐,从而增加酒后驾驶的交通事故发生率。 更有人讥讽道,如果推出“酒后驾车保险”是正当的,那么保险公司也完全可以开发“杀人偿命险”之类的险种。因为,这样不仅使杀人者伏法后其家庭免于陷入困顿,“而且也使受害人能够得到保险金的支付,而能够弥补损失”。但若真的设立了这样的险种,不但法律、道德不答应,就是从杀人者那里得到补偿的受害人家属也未必同意。因为有保险给杀人者撑腰,杀人者应受到的惩罚也就打了折扣。由此而论,批评者普遍认为,酒后驾车险是一个荒唐的险种,应予以制止。天安公司:险种是为了保护第三方受害者的利益 针对社会上对这个险种的种种议论,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剖建认为,他们推出的“非常事故损失特约险”,其目的在于保障酒后驾车事故中无辜受害者的利益,完全符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陈剖建说,在我国历年的车险产品中,酒后驾车肇事在第三者责任险条款中一直是属于除外责任,第三者受到的损失只能由酒后驾车的肇事者自己负责赔偿。尽管酒后驾车的行为是国家法规明令禁止的,但酒后驾车肇事给第三者带来的伤害却是客观的,在许多情况下,肇事者往往因为很多原因无力对受害方进行充分的赔偿。如果受害方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不但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根据我国民法,所能得到的经济赔偿程度又普遍偏低,这就使受害人无法得到及时和充分的赔偿,从而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 陈剖建说,“非常事故损失特约险”设计的本意完全是为了保护第三方受害者的利益。如今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都可以作为保险责任进行赔偿,没有人会认为这是纵容甚至鼓励这些违章行为。为什么他们推出这一险种就被人认为是在“助长酒后驾车行为,危害社会公共秩序”呢?他说,闯红灯、强行变道、逆向行驶,包括酒后驾车引发交通事故,同属过失犯罪,而前者可以列入车险保险责任范围,那么将后者也列入保险范围同样有道理。 陈剖建说,“非常事故损失特约险条款”作为机动车险的附加条款,承保的是保险汽车的驾驶人饮酒驾车肇事致使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也就是说该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赔偿责任。而赔偿责任,是属于民事责任范畴;“酒后驾车肇事”既涉及刑事责任也涉及民事责任,是否“故意肇事侵害第三者”则应由司法机关在刑事责任判定中予以明确,因为它直接关系到刑事责任的承担程度及罪名的不同。而保险公司只负责民事赔偿,那是无可厚非的。专家观点:不能简单地肯定或否定 围绕这一有争议的保险,目前交警方面还没有对此表态,但是一位交警官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个人的意见,他并不赞成开设这一保险。因为酒后驾驶产生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如果有了保险作为后盾,驾驶员会放松这方面的要求,如果没有在经济上对酒后驾驶的行为进行制约,那么后果不堪设想。 然而,记者随机询问了一些司机,出乎意料的是绝大部分司机对这一保险表示冷淡,他们说,自己根本不会有酒后驾驶的行为,因此不会去购买这种保险,据了解,这个保险在上海还不为绝大部分司机所熟知。 有关专家则认为,不能简单的肯定或否定这一保险,开设这一保险保证了出现事故后对第三者的赔偿,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是值得鼓励的;但是从另外一方面讲,在某种程度上也解脱了部分司机的“紧箍咒”,这对控制酒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是不利的,他建议在推出这一保险时一定要慎重。 实际上,尽管这一保险在推出后引起了各方面的争论,但是这一险种对天安保险公司来说,并没有带来厚厚的保单。记者问公司有关人员,自今年开办这一保险以来,具体有多少司机前来投保,回答有说是300个,有说是800个,然而不管是300个还是800个,这对在全国有20个分公司的天安保险公司来讲并不是鼓舞人心的好成绩。一位公司负责人说,今后他们将加强宣传,争取让更多的驾驶员认识这一保险,鼓励更多的司机前去购买。至于能不能达到效果,人们将拭目以待。 (来源:本报特约记者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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