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九大各代表团讨论妇联章程(修正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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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15:49 中华女性网 | ||||
本报北京8月24日讯(记者乔虹)今天,中国妇女九大各代表团就全国妇联章程(修正案)进行了讨论。 将“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作为妇联工作的基本要求”写入妇联章程(修正案)引起了代表热烈讨论,重庆代表团代表纷纷表示:这对于推动全社会树立文明进步的妇女观,推进男女平等进程,优化发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安徽代表团臧刘章代表说:“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妇联章程(修正案),对妇联组织地位与作用的表述作了补充,这些符合妇联组织的历史发展和现实状况,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有利于调动妇联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浙江代表团代表对妇联章程(修正案)逐字逐行讨论,她们认为:章程(修正案)中的内容总结了这些年妇联组织建设的经验,明确了基层组织的设置范围,对于原有的很多条目的修改和创新,增强了妇联工作的凝聚力、影响力、号召力。 各代表团在讨论过程中,对妇联章程(修正案)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代表们普遍认为,提交审议的章程(修正案)在保持八大章程整体框架不变的前提下,对不适应新形势的内容进行了必要的、适当的修改,适应新形势,更具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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