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同龄退休有望写入法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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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7日01:42 京华时报 | ||||
《京华时报》站内检索按内容查询: 全部类型 热点关注 北京新闻 中国新闻 国际新闻 财经新闻 体育新闻娱乐新闻两会新闻按时间查询: 2003年 2002年 2001年 01月 02月 03月 04月 05月 06月 07月 08月09月10月 11月 12月 01日 02日 03日 04日 05日 06日 07日 08日 09日 10日 11日 12日 13日14日15日 16日 17日 18日 19日 20日 21日 22日 23日 24日 25日 26日 27日 28日 29日30日31日公共信息 我要订报 联系我们 我要投稿 时报介绍 联系社长 关于广告 新闻线索 发行信息 2003年8月27日 星期三男女同龄退休有望写入法规 *作者: 来源: 在中国妇女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院长、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夏吟兰透露,“妇女权益保护法修订专家组”正在对男女同龄退休问题进行专题讨论,《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后有望在此问题上作出明确规定。 夏吟兰强调,将“男女同龄退休”写入法律,意味着兼顾男女同龄退休的平等权利和妇女自主选择提前退休的弹性原则,即在胜任工作的情况下女性退休年龄与男性一致;而女性不能胜任工作或虽能胜任但本人不希望继续工作的,可以选择提前退休。(详见本报8月25日A02版) 《工人日报》8月26日发表沈峰的署名文章指出:有必要强调的是,延长女性退休年龄,强调男女同龄退休,并不是追求表面化的、庸俗化的男女平等,即非要达到什么“男人能做的,女人一定也能做到”,而是给女性一个自主选择的弹性空间。实行男女同龄退休,很可能会遇到方方面面的阻力,但有些基本的东西有必要强调,即在顺应社会发展大趋势的前提下,我们的社会有责任最大限度地保护女性权益,而这种对女性的保护与尊重于社会整体发展来说,也必然是双赢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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