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周刊》:西安系列爆炸案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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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12:36 中国《新闻周刊》 | ||||
7月14日,西安炭市街副食大楼内一商铺发生剧烈爆炸,造成5人死亡,9人受伤。 西安系列爆炸案调查——个体恐怖犯罪威胁中国社会 在一些地方,个别由于各种原因铤而走险者的极端行为,正对中国社会和公民带来不容忽视的伤害。它时时提醒我们,“恐怖”离我们如此之近,以致于有人发出警示:个体恐怖犯罪是中国面临的更为现实的恐怖威胁。它迫使我们更迅速地寻求应对之策 爆炸阴云笼罩西安 在过去的三年内,频密的爆炸案及爆炸恐吓案使古城西安不时笼罩在阴云之中。这种极端暴力行为的杀伤力,是不能单以TNT的当量和受伤致死者的人数来计算的——它给数百万市民带来的恐惧阴影以及对整座城市带来的伤害,难以评估衡量 本刊记者/金凌云 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爆炸”这个词在西安人的“谈资”中,似乎愈发地显得“稀松平常”。从2001年12月15日的“麦当劳爆炸案”(2死28伤),到2003年7月14日的“炭市街爆炸案”(官方数字5死9伤),再加上其间此起彼伏的爆炸恐吓案,西安涉爆案的发作频率正呈现出越来越高的趋势。 根据西安警方8月14日公布的数字,今年截至目前,西安市共发生涉爆案件(包括既遂案件、未遂案件和恐吓案件)11起,其中既遂4起,未遂2起,恐吓5起,而且尤以最近一个月时间以来发生次数最为集中——共发生涉爆案件6起,其中既遂1起。 尽管一系列爆炸及爆炸恐吓案发生之后,人们已不再相信每起案件都是“偶然事件”,却也很少有人愿意再去细究其中的关联性。而在事情的另一面,这种极端犯罪方式正给这座城市带来极大的“杀伤力”。 爆炸“后遗症” 西安市炭市街附近一位杨姓居民说,“7·14炭市街爆炸案”发生后,他11岁的儿子跟人吵架时再也不说“信不信我打你”,而改成了“我炸你全家”——这是杨所理解并担忧的爆炸事件的“影响力”。在那起事件中,爆炸传出的巨大声浪震碎了他家临街的一扇玻璃窗。一家人当时正在吃午饭,听到爆炸声和玻璃碎片落地的声响,儿子“筷子都掉了,懵了”,而后竟“显得很兴奋”,逢人便说他家附近爆炸了,仿佛拥有这样的“谈资”是一件值得夸耀的事情。 “7·14炭市街爆炸案”是西安市近年来后果最为严重的一起爆炸案。此前在炭市街经营副食品的一家商铺老板说,平静生活中突然传来的一声爆炸,会使周围许多人的生活发生不同程度的改变,“恐惧会持续很长时间”。 这位老板已经萌生另择地方做生意的想法,以退出这个“忘不掉但想起来就害怕”的地方。他说:“你不仅要注意自己不要轻易得罪人,还要时刻注意住在周围的人有没有得罪人,得罪的程度又有多厉害,因为即使这样的矛盾跟自己无关,却也有可能给自己带来危险,有时候甚至会要命。” 暴力的循环与升级 警方说,“7·14炭市街爆炸案”施爆者王大勇的施爆动机是“对离婚后财产分割方式不满,又不服法院判决”。一起因离婚后的家庭财产分割引发的纠纷,终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结束。 “把家庭和个人之间的矛盾,投射到社会的范围,在这里,爆炸只不过是一种手段,用来张扬或夸大自己的情绪。”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所长江波说。他说,如何遏止这种可能导致恶性事件的情绪滋长是一个重要的命题。 根据江波的分析,施爆者大都事前具有异常心理或是价值观畸变,遇有挫折时便向越轨方向滑行,当疏导力量不能及时“到达”时,便可能使其实施犯罪,而其犯罪形式的选择则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他说,暴力是可以循环和不断升级的。 事后看起来,“7·14炭市街爆炸案”似乎不幸成为了此后发生的“世纪金花购物广场爆炸恐吓案”的“脚本”。该案案犯潘俊琪被捕后对警方说,他正是因为在7月14日中午看到电视新闻中炭市街发生爆炸的报道后“突发灵感”,萌生了打电话恐吓敲诈钱财的念头,并于当晚即付诸实施。 将近期发生在西安的爆炸案(包括既遂爆炸案、未遂爆炸案及爆炸恐吓案)列成时间表,便可以发现这样一种现象:爆炸这样的烈性案件在传播恐惧的同时,其作案方式本身也在迅速“传播”。西安并不缺乏这样的例证——一系列被当地媒体称为“诈弹案”的爆炸恐吓案相继发生,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里,竟连续有5处经营场所接到恐吓电话,恐吓者大都以爆炸威胁敲诈钱财。6月14日,一名恐吓者在敲诈未遂后,在麦当劳鼓楼店的厕所里引爆了爆炸装置。 这便是爆炸事件最为严酷的一面——极端犯罪形式的“示范效应”以及它对社会构成的连续不断的威胁。在江波看来,这是施爆者对社会的“另一种巨大的杀伤力”。 这种“杀伤力”有时也以一种颇为奇特的方式出现:8月17日,距西安不远的汉中市,有人在街头贴出广告,称自己“因生活压力不想活了”,因此向社会“求购炸药”以结束自己的生命,并要求愿意为他提供炸药的人,同样以在街头贴广告的方式与自己联系。 最令人担忧的也许是江波所说的所谓“恐怖文化”的形成。今天有人实施爆炸,今后便可能还会有人实施爆炸或利用爆炸进行恐吓——江波说:“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暴力前的暴力行为’。这里当然有模仿的因素,在一些价值观畸变的人看来,在所谓的‘恐怖文化’中可以找到某种心理满足感。” 据报道,潘俊琪在给那些商家打完恐吓电话后,“竟有一种快感”,并“禁不住为自己的‘创意’兴奋不已”。 这种“兴奋感”在制造一个又一个令人惊悚消息的同时,也在迅速“剥夺”着这座城市人们的安全感。“如何治爆”的问题,正对古城西安形成严峻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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