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痛斥刘慧卿为民族败类 要收回所投选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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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30日02:32 信息时报 | |
有市民致函媒体痛斥其为“民族败类”,并要收回所投选票 香港消息 由于香港立法会议员刘慧卿发表极不负责任的、赞同“台独”的汉奸言论,曾经在选举中支持刘慧卿的香港市民表示:收回自己所投的那一票,并强烈要求立法会依法罢免刘慧卿的议员资格。 市民梁仕鸿在致香港媒体的信中说:“我本人是香港新界东选民,曾经投下一票给刘慧卿,但近来发现刘慧卿不是一个称职的议员,因为她发假誓,肆无忌惮地反对香港基本法,攻击‘23条’立法,抹黑香港,为‘台独’分子摇旗呐喊,赤裸裸地与‘台独’总后台李登辉、陈水扁一唱一和,一再强调‘台湾独立事关台湾前途、应由台湾人民自己决定’”。 梁先生认为,刘慧卿这种言论是严重错误的。他在信中严厉批评:“身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的刘慧卿没有坚定地拥护‘一国两制’,旗帜鲜明地捍卫祖国安全和领土完整,反而和‘台独’分子一唱一和,是彻头彻尾的民族败类。” 梁仕鸿说:“我要收回我投给她的一票,并且强烈要求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依法罢免其议员资格,因为她不能代表香港市民。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不应该把这些搞假民主、真分裂的议员留在立法会。” 警方已调查刘慧卿发假誓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邬维庸认为议员涉嫌发假誓应受弹劾或检控 香港消息 屯门区议员陈云生于8月21日去信警务处处长曾荫培,要求警方调查“前线”立法会议员刘慧卿及“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涂谨申早前赴台湾出席一个“台独”活动,所发表支持“台独”的言论,有否抵触“发假誓”罪行,并须向市民交代。警方在8月23日以书面回复陈云生,指警务处处长已经收到他的来信,当局正着手处理有关事情,并会尽快作出回复。 基本法委员会港方委员邬维庸发表言论说,对议员有违反誓言之嫌的言行,不但要揭露和批评,而且特区政府和立法会应加快研究,落实和确立机制监督和检控议员有违背誓言之嫌的言行,一旦确定议员违反誓言,即宣布其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 基本法第79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由立法会主席宣告其丧失立法会议员的资格”,这包括其中第7款:“行为不检或违反誓言而经立法会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议员通过谴责。”邬维庸表示,对刘慧卿有违反誓言之嫌的言行,立法会应提出弹劾动议。 邬维庸说,议员涉嫌发假誓,不仅损害基本法的权威性、损害特区政府和立法会的政治诚信,而且可能涉及损害重大公众利益的刑事责任问题,所以,如果立法会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履行基本法第79条第7款的规定,特区政府应考虑设立补救机制。在这方面,主管刑事检察工作的律政司,有责任承担监督和检控议员涉嫌发假誓的补救机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