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窗》评程维高案:打击举报人如烹小鲜?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31日15:27 南风窗 | |
定剑(北京) 程维高案引起社会震惊的不是程的贪污受贿数额,更不是他受处分的程度,而是他恶劣的为政品德。在他身边养蛆纵虎:子女、妻子、部下,特别是直接为他服务的秘书,贪婪、疯狂地贪污、受贿,甚至窃取国库,而就是他这个省委书记在充当他们的保护伞,甚至纵容他们。 这个案子最抓人眼球的地方,是一个省委书记利用他的权力对揭露他部下和他本人腐败行为的正直干部进行残酷的打击报复。对举报人先是制造车祸,然后动用司法机关,成立专案组,要其交待“反程维高集团”的后台,在长达三个月的时间里,进行法西斯似的刑讯逼供。最后到法院还不错,认为构不成罪没有判刑。但他们就以莫须有的罪名—“诽谤省主要领导”的名义将其劳教两年,并开除党籍。为此,举报人用了八年去抗争。据悉,程维高打击报复并不止他的部下。他还把手伸到中央国家机关,对查他部下的信访干部进行诬告。 听到这些报道和消息,犹如在听“文化大革命”时的故事。使人感慨长久!一个党的高级干部,连起码的为政道德都没有,包庇、纵容妻儿部下为非作歹,运用人民给予的权力,动用“专政”手段,进行打出报复,搞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文革”已过去多年,可为什么一个地方领导还可以动用国家机器,采用“文革”式的手段来迫害反对他个人的正直的人? 在我国,为什么会有因触犯某个领导就会招致迫害和打击报复的事,而且这样的事还不少呢? 原因是这种领导个人权力过大,权力没有规范和界限。在一个法治国家,总统作为国家元首可以号令三军,作为政府首脑可以动用数亿巨款,可以解除政府部长的职务。但是,他不可以解除一个普通公务员的职务,难以拒绝一个普通司法官要求他作证和对他的调查,哪怕这个官员是由他任命的。他更不可以指使警察把一个公民关押起来或要求法院治人之罪。因为,他的权力是有范围的,那不是他的权限范围内的事。如果一位总统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干预一桩司法案件,可能导致丑闻甚至丢掉总统宝座。如果官员(主要是“一把手”)权力是无限的,那么权力就会没有范围,也没有程序;或者即使有也形同虚设。有时看到一个小小的县委书记都可以动用一个县的包括司法手段在内的各种资源来打击报复一个小干部和公民。 官场上的打击报复之恶风,这种不很文明的官僚体制,造成我国资源最大的浪费—对人才的浪费,因为它建立的是劣币驱逐良币的官场法则,使大量有才能、正直的优秀人才扼杀于这些官员之手。 (作者就职于北京大学议会研究中心) 本刊授权新浪网独家发布,未经《南风窗》同意任何报刊及网站不得转载,本刊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如需转载,请与南风窗联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