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刘慧卿台独言行:立法会应依法处理刘慧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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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3日09:03 金羊网-新快报 | |
有议员表示将提出动议辩论和谴责动议 中新社电 香港立法会于10月复会后将会讨论议员刘慧卿赴台发表“台独”言论的问题。港进联议员朱幼麟表示,将在内务委员会上提出讨论或在全体会议上提出动议,辩论“刘慧卿赴台事件”。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朱幼麟表示,因为刘慧卿在台的言论明显破坏“一国两制”,香港立法会及立法会议员有责任透过讨论及表态,表明立场,让内地人民、国际社会、台湾同胞都清楚了解立法会和香港人的立场及看法。 民建联议员陈监林表示,正研究是否在立法会复会后,对刘慧卿鼓吹“台独”的言论提出谴责动议。陈监林说,刘慧卿的言论明显是要鼓吹“台独”,其用心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而且涉嫌违反“基本法”,违反“一国两制”精神,违背当日任职议员时的宣誓。 根据《基本法》第79条规定,立法会议员行为不检或违反誓言而经立法会出席会议的议员三分之二通过谴责动议,立法会主席可宣布被谴责的议员丧失议员资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