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政治人物岂能不讲诚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1日08:55 金羊网-新快报 | |
三评刘慧卿台湾之行杨正言 古人有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一个人如果不讲信用,真不知道那怎么能行。在现代社会,人们都知道,诚信是最根本的做人道德,是维持社会正常秩序所必不可少的。诚信的反面是虚伪、欺诈、不实,正直的人都极为鄙视。至于政治人物,更是视诚信为政治生命线,不敢随意毁弃。但亦有例外,刘慧卿便是一个。 刘慧卿是香港立法会议员,就职时曾举手琅琅宣过誓。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但是其却从未停止过反对《基本法》的勾当。最近的台湾之行,她与“台独”分子勾勾搭搭,公开发表“台独”言论,明显违反了基本法中有关“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的规定,使自己沦落到与“台独”同流合污的地步,丧失了起码的“中国人味”。这证明她当日在立法会发的是假誓。根据香港法律,发假誓是一种刑事罪行。于是引起了市民的猛烈抨击,于是有区议员去函警务处长,状告刘慧卿违法,并要求立法会弹劾刘慧卿。得意忘形的刘慧卿将为她不诚信的言行付出代价。 令人气愤的是,刘慧卿回港后面对广泛的批评,不仅不悔改,反而倒打一耙,指责批评者是限制言论自由。一些“民主派”也以赞成“台独”是“言论自由”而为刘慧卿辩护。一个中国公民,立法会议员,公开鼓吹“台独”竟是“言论自由”,岂不是咄咄怪事?试问当今之世,有哪一个国家的“言论自由”能不受国家宪法的限制?能突破国家根本大法这个框框?有哪一个国家有允许其政治人物鼓吹国土分裂的言论自由?刘慧卿动辄把“言论自由”挂在嘴边,并非她对此情有独钟,别人批评她,她就暴跳如雷。说穿了,刘慧卿是把“言论自由”作幌子,以此掩饰她违反誓言、反中乱港、支持台独等等恶行。 刘慧卿之流长期以来企图把香港变为“政治之都”、“动乱之城”,如今还妄图借助“台独”势力,为“反中乱港”增添筹码。这绝非是在为香港同胞谋利益啊!一个动乱的香港,岂是港人之福?当前香港最需要的是一个有利于经济发展的稳定的环境,这才是香港同胞福祉之所系,才是港人之福,亦是国家之福。 | |